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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行的金额界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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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的金额标准和认定界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犯罪金额达到三千元以上可立案追诉。诈骗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分别为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此外,诈骗罪与借贷、代购拖欠货款、集资办企业躲债等行为的界限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涉及非法占有意图。

法律分析

一、诈骗多少金额以上算犯罪

1、犯罪嫌疑人的诈骗金额达到三千元以上,即可以算作犯罪,公安机关应对其进行立案追诉。

2、诈骗罪中“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分别为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诈骗罪应当如何认定

1、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2、诈骗罪与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的界限。

对以代人购买紧缺商品的名义,取走货款,没买到东西,又擅自挪用货款,拖欠不还款的行为,应着重考察其真实目的、双方的关系、事情的起因、代办人的具体行为、拖欠的情节、后果等等,从而正确判断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图。

3、诈骗罪与集资办企业因亏损躲债的界限。

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犯罪的金额达到三千元以上即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应立案追诉。对于诈骗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分别为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在认定诈骗罪时,需考虑借贷行为与诈骗罪的界限,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与诈骗罪的界限,以及集资办企业因亏损躲债与诈骗罪的界限。正确判断诈骗罪的存在与否,需综合考虑相关因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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