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2)原审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一、刑事案件申诉书如何写啊?
首先写刑事申诉书则需要在刑事申诉书的封面上将“刑事申诉书”几个字写上。
然后申请书中需要将申诉人的基本信息写出来,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必须写明他的姓名,身份证号以及他目前的家庭居住地,并且如果不是刑事案件的本人来进行申请的话,那么则需要由刑事案件的当事人的亲戚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或者由自己找的律师来当这个委托代理人来进行相应的申请。并且也需要将代理人的身份也在刑事申诉书上写清楚,然后就需要描述申诉的内容。
其次需要将申诉人为什么要写这份刑事申诉书,并且申诉人要将原因明确写出来。不然会被人民法院给驳回的,假如申诉人不想让原审判的人民法院再审,就需要向该原审判的人民法院进行申诉,那么在将原因写完之后一般就需要再写一句“请该人民法院依法对该刑事案件提审,做出公平公正的合法判决”。
如果是申诉人向原审判的人民法院提起申诉,那么在最后则一般写“请该人民法院依据法律对该刑事案件进行再审,重新做出判决”。
二、民事冤案错案过多久不能申诉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需要有法定情形的,才会受理。法定情形有: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刑事案件申诉书范文
刑事申诉书是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时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
刑事申诉书由首部、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和尾部组成。
(一)首部
1、在文书上部正中写明文书名称“刑事申诉书”。
2、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人为自然人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申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申诉的,申诉人仍列当事人,另起一段写明代为申诉人的基本清况,并注明其与申诉人的关系。
3、申诉事由。在规定的格式中填上相应的内容。
(二)请求事项
即申诉人申诉的目的,应写得明确具体,例如,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申诉,希望上级人民法院提审,不希望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的,请求事项应写:“请依法对本案提审,作出公正合法判决。”如果申诉人认为自己无罪,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诉的,请求事项写为:“请依法对本案进行再审,宣告申诉人无罪。”(三)事实与理由包括案件事实和申诉理由两部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四种情形是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法定事由,所以,一定要围绕这四个方面制作。首先,概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的主要内容,即原裁判认定的事实和证据、裁判的理由和法律根据以及裁判的结果。其次,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申诉案件重新审判的有关规定,对原裁判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错误进行分析论证,阐明申诉理以求实现请求事项。
(四)尾部
写明申诉书送达的机关名称,即分行写明“此致’'xxx人民法院”或“xxx人民检察院”。附项写明“附:原审刑事判决(或裁定)x份”。最后,由申诉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