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免诉了还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虽然免诉,但是违反了相关规定,如会被吊销驾驶证等,法律规定案件出现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
一、刑事案件批捕后可以不起诉吗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不起诉犯罪人的条件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这几种情形。如果犯罪人的犯罪事实属于以上这几种情形,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撤销案件。
二、刑诉法上的第16条的规定是什么?
刑诉法16条的内容是依法不追诉原则。若是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或者是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情形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三、醉驾时能否不追究刑事责任
醉驾时能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有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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