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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协议离婚手续应该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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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民政局协议离婚的手续办理流程: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等资料,到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会对资料、夫妻关系是否已破裂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就可以领取离婚了。双方在领到离婚证时,夫妻关系就已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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