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仲裁书下来后,在仲裁规定期限内,双方当事人中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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