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榕意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苗木场租地合同范本 篇4

苗木场租地合同范本 篇4

来源:榕意旅游网

  甲方:廖学清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廖石求、廖华顺、廖茂景、廖茂生、廖学付(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乙方将水田租赁给甲方种植苗木,并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年限为5年,从20xx年11月至20xx年11月为限,每年每亩租金我1000元人民币,每年12月30日前付田租款。

  二、廖石求9亩、廖华顺7亩、廖茂景6.2亩、廖茂生5.6亩、廖学付6.8亩。

  三、甲方租用水田只作为种植苗木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作其他项目,否则乙方有权收回水田并终止合同。

  四、在租赁种植苗木期间,甲方没有更改作为其他项目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合同。

  五、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11月1日

Copyright © 2019- nryq.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