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产假于XX年XX月XX日结束。由于孩子尚小,需在家中照看。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特向公司申请延长产假XX个月,即延长至XX年XX月XX日。
在此期间,若工作需要,本人会及时赴单位工作。恳请公司领导给予批准。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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