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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检察院不起诉案例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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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在我国,检察院不起诉案例并不多。每年全国的检察院不起诉决定都很少,因为经过公安机关侦查移交到检察院的案件一般来说都是存在犯罪事实的,弄错或者情节轻微的请况一般很少。 不起诉决定是指,在查明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具有法定其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时,所作的决定。实质上是人民检察院所作的一种终止诉讼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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