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著作权办理一般是一个月,作品办理著作权登记的,经作品登记机关核查后,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作品登记证由登记机关制作。登记机关的核查期限为一个月,该期限自登记机冲毁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物告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Copyright © 2019- nryq.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