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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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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逮捕后 侦查羁押期限 的延长,需要满足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由上级批准延长一个月,一般的羁押期限为两个月。如果 犯罪嫌疑人 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 拘留的期限 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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