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四个“凡事”:
  1、“凡事有章可循”指的是安全生产中无论做任何工作,都必须有依据。必须遵从国家、行业及本企业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定及企业标准和制度,而不能带有主观随意性。
  2、“凡事有据可查”指的是所做的任何工作都必须有记录,记录必须建立规范的档案,明确专人对档案资料进行科学管理,随时可以方便地进行查询和调用。
  3、“凡事有人负责”指的是任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所布置的每一项工作任务都必须明确专人负责,责任人必须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负责。
  4、“凡事有人监督”指对布置的工作要明确监督部门及具体的人员,对工作的实施情况、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考核。
  四个一律:
  1、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
  2、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
  3、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4、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 2019- nryq.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