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出租车构成劳动关系。在签订合同时,如果约定了具体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及相应的保险、福利等劳动待遇,或者约定向出租汽车公司提供劳动力和出租车公司使用了劳动力,就能够证明双方形成了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也就能够认定是劳动关系。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资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具有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及包括工资、保险、福利等项目的劳动待遇。
因此,劳动关系的形成是以劳动为前提,内容是劳动者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使用劳动力,双方形成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如果具备上述条件,就是劳动关系。
出租车的承包经营权能被执行吗
出租车的承包经营权不能被执行。执行的财产必须是被执行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同时执行时还要为被执行人保留基本生活保障。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劳动法对出租车的规定
一、我国出租车行业管理与运营模式
当前我国大部分城市出租车运营模式主要有两种:公司制经营模式与挂靠制经营模
式。
(1)公司制经营模式,即是出租车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属于出租车公司,按照《公司法》
运作的实体化公司。出租车司机通过缴纳承包费获得对出租车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在这种经营模式下,出租车公司与司机形成了不同于一般标准劳动关系的特殊劳动关系。即出租车司机要与公司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营运任务承包书》,另一份是《劳动合同》。使得原来仅依承包合同维系的司机与公司的承包关系变为手执两份合同一-劳动合同和承包
合同。
(2)挂靠制经营模式,在全国很普遍,可分两类。一类是公司拥有出租车经营权,名
义上拥有车辆产权,实际上由司机购买车辆,挂靠在公司经营,出租车公司将获取高价经营权的成本转嫁到司机身上。另一类是个体化经营者的挂靠。这主要源于出租车管理部门为了管理上的便利,要求拥有出租车经营权、所有权、使用权的个体化经营者,挂靠在某出租车公司。挂靠人每月向公司缴纳一定的管理费,公司只起到挂靠人与出租车管理部门的事务往来的桥梁作用,实质上这类出租车公司起的是中介作用。
我国《劳动法》并没有具体对某个行业(出租车)的工作时间做出具体的规定,所有劳动者都是适用我国的《劳动法》中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的;
出租车行业由于其特殊性,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是可以制订适合本行业的作息时间的(本法第39条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该内容由 徐丽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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