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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打电话骚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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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电话骚扰可以报警,也可以进行举报。公民的通信自由和安全受法律保护,电话一直骚扰本身就是一种侵权行为,当事人需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其中还涉及到勒索,还应负法律责任。虽然说对于某一个被害人的来说,数额没有达到法定的标准,但是多个被害人的金额加在一起,超过法律标准就会构成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楼上恶意噪音骚扰?

一、楼上噪音扰民怎么办1、和噪音的制造者协商处理,也可以向机关报警处理,由机关依法给予行为人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如果造成噪声环境污染的,还可由县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当然,警车有可能也只是协调,还有就是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二、噪音扰民的标准是什么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dB(分贝)、夜间(指22时至次日6时,下同)40dB;2、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dB、夜间45dB;3、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dB、夜间50dB;4、工业区,昼间65dB、夜间55dB;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dB、夜间55dB。

房本丢失怎么办。打电话咨询

房本丢失补办需要房屋产权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房屋档案馆填写补证申请及保证书、复印档案中的房屋图纸文件,档案馆开具房屋权属查询证明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到房管局申请办理补证手续。《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我出租的房子到期了,打电话给房客无法接通,联系不上怎么办?

房租到期联系不到,房东可以邀请租客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敦促其履行剩余期限的交租义务;发出催告通知后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租金的,房东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有权收回房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产证丢了,别人一直占着我的房子怎么办?

别人拿着你的房产证可以做到的事情有:1、将房子作抵押,不过,抵押贷款,还是需要贷款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收入证明等材料的。2、可以进行相同的证件伪造,并通些件进行相关的违法活动。3、如果房产证丢失的话,可以在指定的媒体报纸上打个遗失声明,然后拿着遗失声明到房管部门补办房产证即可。4、房产证在别人手里是不安全的,虽然别人不能将房产卖出,因为房产买卖需要房屋所有权人本人持身份证件、户口本亲自到场,但房产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如果在别人手里,会存在隐患的,自己的私人财产是有可能受到损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第四十九条 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第五十一条 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第四十九条 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第五十一条 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第五十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第五十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第五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第五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第四十七条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第四十七条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房屋出租了,租户一直不付剩余房费。拖延怎么办才好?

租户拖欠租金,在一般情形下不可以处理租户物品。如果拖欠租金,应通过合法的方式催缴。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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