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法院怎么处理
1、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法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债务人没有确没有偿还能力的,案件无法执行,只能等债务人有履行能力时,再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2)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应当清偿,如果债务人确实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法院办案的流程是怎样的
法院办案流程为:
1、当事人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立案;
2、如果当时提交起诉状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法院会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3、开庭时,首先宣布开庭,接着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4、首先是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