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是法人行为,免责协议不能免除其权利和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六十一条,法定代表人是依法律或法人章程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法人承担其行为的法律后果。法人章程或权力机构对代表权的限制不能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律分析
没有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因此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免责协议是无法免除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责任的。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拓展延伸
挂名法人免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如何评估?
评估挂名法人免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涉及多个因素。首先,需要考虑协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其次,需要分析协议的具体条款和内容,判断其是否明确规定了挂名法人的权责和免责情况。同时,需要考虑协议的签署和证据保全情况,确保其具备法律效力。最后,还需要考虑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具体评估。综上所述,评估挂名法人免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需要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包括合法性、条款内容、签署和证据保全等,以及具体案件的情况。
结语
法定代表人是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行为即代表法人本身的行为。因此,免责协议无法免除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六十一条,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由法人承受法律后果。同时,法人章程或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评估挂名法人免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需要综合考虑合法性、条款内容、签署和证据保全等因素,以及具体案件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六十一条 保险公司有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八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聘用专业人员,建立精算报告制度和合规报告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七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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