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拒不支付加班工资的雇主应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可责令其支付,逾期不支付可请求加付赔偿金,标准为应付金额的50%至100%。
法律分析
按规定算,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拓展延伸
加班调休假离职后能否以工资形式结算?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加班调休假在离职后通常不能以工资形式结算。加班调休假是一种特殊的福利制度,其目的是为了弥补员工因加班而产生的工作时间超过正常工作时数的情况。调休假通常应在员工在职期间使用,而不是以工资形式进行结算。因此,一般情况下,离职时未使用的加班调休假不会被算作工资支付。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国家法律、劳动合同或公司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或与雇主沟通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解答。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若遭遇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监察大队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若逾期未支付,劳动者可要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此外,关于加班调休假的结算,根据劳动法规定,通常不以工资形式结算,而是在员工在职期间使用。具体情况可能因法律、合同或公司而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或与雇主沟通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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