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负主责需判刑,逃逸或特恶劣情节的处罚更重。肇事者积极赔偿可减轻刑罚。责任者应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根据责任程度确定赔偿比例。
法律分析
1、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负主责要判刑,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交通肇事罪的肇事者如果在事故后对受害一方积极赔偿,履行民事责任,可以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3、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负全部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负同等责任者,各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50%;负次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20%至40%;三方以上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参照上述原则确定。
拓展延伸
交通死亡事故中主责方的刑事责任如何确定?
在交通死亡事故中,确定主责方的刑事责任是一个复杂而严肃的问题。刑事责任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事故的性质、主责方的过失程度、交通规则的遵守情况等。一般来说,如果主责方的过失行为属于重大过失或故意犯罪,刑事责任会更加严重。而如果主责方的过失行为属于轻微过失,可能会考虑减轻刑事责任。此外,法律对于交通死亡事故的处理也会因国家和地区而有所不同。因此,确定交通死亡事故中主责方的刑事责任需要综合考虑具体情况,并依法进行评判。
结语
交通事故中的主责方应承担刑事责任,根据过失程度不同,判刑幅度也有所区别。对于致人死亡的事故,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肇事者逃逸或情节特别恶劣,刑期可达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逃逸导致死亡,刑期可达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肇事者如能积极赔偿受害方并履行民事责任,可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赔偿,根据责任程度不同,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具体比例为全部责任100%,主要责任60%-80%,同等责任50%,次要责任20%-40%。对于三方以上的责任,参照上述原则确定赔偿责任。在确定交通死亡事故中主责方的刑事责任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并依法进行评判。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