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购买房屋后,如果迟迟无法领取房产证,卖房者可能会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逾期办理房产证是卖房者的责任。购房者应该和开发商协调交涉,如果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无法取得一致,就得采用司法诉讼方式维权。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着明确规定,逾期未办理房产证的,应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购房人可
法律分析
在购房者完成房屋购买后,如果迟迟无法领取房产证,卖房者可能会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在这种情况下,逾期办理房产证,卖房者有责任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逾期办理房产证是卖房者的责任。
面对没有房证的烦恼,购房者应该如何为自己维权呢?超过合同规定的办证时间还不能拿到房证,就得通过有效途径维护合法权益。首先,和开发商协调交涉,什么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办理房证,还要等待多久,并拿出解决双方合同违约的意见和办法。其次,如果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无法取得一致,就得采用司法诉讼方式维权了。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着明确规定,逾期未办理房产证的,应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购房人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分三种期限:(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专家提醒:如果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业主是可以选择协商或诉讼的方式,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拓展延伸
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有时会遭遇各种问题,例如开发商逾期交房、房屋质量问题等。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查看购房合同:购房者应当仔细阅读购房合同,确保自己对购房内容有充分了解。如果购房合同中有任何疑问或不明确的条款,可以及时与开发商或房产中介沟通,寻求帮助。
2. 保留证据:购房者应当保留所有与购房相关的证据,例如收据、发票、照片等。这些证据有助于在需要维权时作为证据使用。
3.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购房者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可以联系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寻求相关帮助。
4. 报警处理:如果问题严重,可以报警处理。警方会介入调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维护权益。
5. 起诉维权:如果以上措施无法解决问题,购房者可以考虑起诉维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购房者应当时刻保持警惕,关注购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在遇到问题时,可以采取以上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也应当尽量保留证据,以便在需要维权时能够有效使用。
结语
在购房者完成房屋购买后,如果迟迟无法领取房产证,卖房者可能会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逾期办理房产证是卖房者的责任。购房者应该和开发商协调交涉,如果无法按期办理房证,可以采用司法诉讼方式维权。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明确规定,逾期未办理房产证的,应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购房人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分三种期限:(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因此,购房者应该采取有效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五节 中介服务机构 第五十七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