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异地补办流程简介及所需材料、费用要求。申请人需前往派出所拍摄照片、采集指纹,并填写登记表和缴纳工本费。受理点将信息传送至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居住地公安机关完成制作与核验后领取证件。不良信用记录和无法确认身份的情况需回户籍地办理。费用为20元换领、40元补领,临时证件费用为10元,无其他附加费用。
法律分析
一、补办流程
1、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2、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3、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4、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5、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二、补办所需材料
申领人有效期内的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三、哪些情况不能异地补办身份证
公安部印发的上述意见明确以下两种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的情形:
1、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2、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对于以上情形,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四、补办费用
1、申领或者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
2、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3、为居民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每证10元;
4、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附加费用。
结语
补办居民身份证的流程简单明了,只需申领人亲自前往派出所办理,拍摄照片并采集指纹信息,填写登记表并缴纳工本费。受理点将申请信息传送至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居住地公安机关制作核验后发放证件。根据法定时限,公安机关将在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缩短制发证周期。补办所需材料为有效期内的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不过,相貌变化且无指纹信息确认身份、以及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不能异地补办,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补办费用根据不同情况而定,但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附加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