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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合同的时点:试用期与转正

来源:榕意旅游网

试用期属于用工阶段,应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一定比例。未签订合同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超过一年不签合同则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试用期就签合同,因为试用期时,劳动者就已经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一、应该注意的问题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试用期时已经属于处在用工阶段,就应该在一个月内签合同。

2、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不能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用人单位不签合同情况下的救济

1、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若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从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合同签署时机的重要性:试用期与职位确认

合同签署的时机对于雇佣关系的稳定和双方权益的保护至关重要。在考虑试用期和职位确认时,选择合适的签署时机尤为重要。试用期是雇主评估员工表现的阶段,而职位确认是决定员工是否正式录用的关键时刻。合同签署应在试用期结束前进行,以便双方就工作表现和条件达成共识。这样做可以确保雇佣关系的合法性和透明度,避免潜在的纠纷和法律风险。因此,合同签署时机的选择对于雇主和员工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合同签署的时机对于雇佣关系的稳定和双方权益的保护至关重要。试用期已经构成劳动关系,应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签署应在试用期结束前进行,以便双方就工作表现和条件达成共识,确保雇佣关系的合法性和透明度。如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合适的签署时机可以避免潜在的纠纷和法律风险,对雇主和员工都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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