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榕意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房产商逾期办证违约金怎么算

房产商逾期办证违约金怎么算

来源:榕意旅游网

根据合同规定,购房者必须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60天内办理《房地产权证》。如果购房者在这个期限内没有完成这个步骤,那么他们将被要求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违约金。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如果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在以下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法律分析

根据合同规定,房屋在交付使用后的60天内,购房者必须办理《房地产权证》。如果购房者在这个期限内没有完成这个步骤,那么他们将被要求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违约金。换句话说,购房者必须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60天内办理《房地产权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计算基数以合同总价20%计算。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开发商因自身原因逾期交房后违约金的计算,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合同没约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不办理房产证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现行的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只有属于商品房出卖人的原因造成逾期办证的,才能够认定出卖人构成逾期办证违约责任。在确定是出卖人原因的前提下,相关司法解释中明确界定了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几种情形:

(一)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内没有办出房产证的;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没有办出房产证的;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没有办出房产证的。

房产商逾期办证违约金问题是很多购房者都需要了解的内容,只有了解清楚相关的规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房产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文件,逾期不办理房产证会带来一定的法律后果。根据该法规定,房产登记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办理房产证之日起10日内,完成房产登记并颁发房产证。如果申请人逾期不办理房产证,其产权交易、抵押贷款、司法拍卖等都将受到影响。

此外,《房产登记管理办法》还规定,房产登记机构逾期不办理房产证的,由房产登记机构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房产登记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因此,对于逾期不办理房产证的行为,当事人应当尽快办理房产证,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损失。

结语

购房者应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60天内办理《房地产权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包括: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内没有办出房产证的,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没有办出房产证的,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没有办出房产证的。逾期不办理房产证的,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违约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Copyright © 2019- nryq.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