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可依法起诉,法律规定借款人应按约定期限支付利息,无约定或不明确则根据法律规定确定,借款期不满一年应一并支付,一年以上则每满一年支付一次,剩余不满一年的也应一并支付。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应支付逾期利息。
法律分析
欠钱不还可以依法起诉,欠钱不还法律规定如下: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拓展延伸
未偿还债务的追索与清偿程序
未偿还债务的追索与清偿程序是指当债务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通过法律途径追索债权并实现清偿的一套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通过起诉、申请强制执行等方式来追索债务。在追索过程中,债权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其债权主张,并依法向法院申请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一旦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债务人将面临拍卖财产、冻结银行账户等清偿措施。债权人应当根据程序要求,积极参与追索与清偿过程,确保债权得到有效保护和实现。同时,债务人也有权利进行抗辩和申请还款方式的变更,但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并提供合理的理由和证据。通过明确的追索与清偿程序,可以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债务关系的合理解决。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民法典》明确了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法律责任,包括支付逾期利息等。对于债权人来说,可以通过起诉、申请强制执行等方式来追索债务,并确保债权得到有效保护和实现。而债务人也有权进行抗辩和申请还款方式的变更,但需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并提供合理的理由和证据。明确的追索与清偿程序有助于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债务关系的合理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