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失业保险设立的目的是为失业职工提供基本的生活来源,同时,通过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方式促进再就业,是一种由国家立法保证施行的强制社会保险制度。五险一金就是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五险”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就是人们常说的社保,“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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