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破产清算程序结束后,公司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后续处理,包括清理资产、偿还债务等。其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债权申报时限、资产清算的程序和方法以及债务偿还的顺序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二条:债权人应当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公告发出之日起九十日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债权人不得再行申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三条:管理人应当在受理债权申报后三个月内编制财产清单并报经审判机关核准;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七条:管理人应当在清算期届满后六十日内向债权人分配破产财产;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为:
(一)优先清偿破产费用、管理人费用和债务人劳动者的工资、福利费用;
(二)其次清偿国家机关和社会保障机构的应缴纳的税款和社会保障费用;
(三)再次清偿受到刑事处罚的债务人应承担的赔偿金;
(四)然后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债权人的协议确定的优先权次序清偿有优先权的债权;
(五)最后清偿普通债权。
以上是对于破产清算程序结束后的后续处理需注意的法律分析和完整清晰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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