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榕意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履行有哪些要求

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履行有哪些要求

来源:榕意旅游网

本文介绍了劳动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和劳动合同履行的要求。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包括亲自履行原则、实际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和协作履行原则。劳动合同的履行要求是按照合同内容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保障劳动者应当享有的权利等。劳动合同的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确定。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包括:协作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实际履行原则和亲自履行原则。劳动合同的履行要求是按照合同内容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保障劳动者应当享有的权利等。

一、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主要有亲自履行原则、实际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以及协作履行原则等原则。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履行有哪些要求

劳动合同的履行的要求有: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3.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地如何确定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由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确定。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有多个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由最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履行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确保劳动者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得到满足。

2. 劳动者需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确保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3. 用人单位应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劳动者的人格尊严,不得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4. 劳动者应尊重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用人单位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5.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决劳动者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得对劳动者进行威胁或者施加其他压力。

6. 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用人单位的纪律或者管理规定,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7.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

8. 劳动者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得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岗、离职或者旷工,不得影响用人单位的正常运营。

9.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培训,帮助劳动者熟悉用人单位的业务、流程和安全生产要求,提高劳动者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10.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不得拖欠或者变相拖欠工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

总之,《劳动合同法》为劳动合同的履行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结语

劳动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包括亲自履行原则、实际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和协作履行原则。劳动合同的履行要求按照合同内容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保障劳动者应当享有的权利等。劳动合同的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确定。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Copyright © 2019- nryq.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