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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款的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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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承包地被征用补偿费归集体,承包人可得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农村承包地可在外交、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扶贫搬迁、城镇建设等情形下被征用。农村承包地的征地流程包括拟订方案、审批、公告、登记、制定补偿方案和实施。

法律分析

一、农村承包的土地被征用补偿归谁?

承包的土地被征用,补偿费的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征地补偿项目包括安置补偿、土地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承包人可以享有承包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也可以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但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土地不属于土地承包人的,属于发包方,所以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承包人也可以得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征收者把征收款给村集体,后由村集体把钱转交给承包人。

二、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征收农村承包地?

(一)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三、农村承包地的征地流程是怎样的?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

2、审查报批;

3、由市、县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

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结语

农村承包地的征用补偿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承包人可获得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根据最高解释,承包地被征收时,请求发包方支付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要求应支持。征收款由征收者支付给村集体,再由村集体转交给承包人。农村承包地可在外交、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扶贫搬迁等情形下被征收。征地流程包括拟订方案、审查报批、公告、补偿登记、制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承包第五节土地经营权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应当建立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取适量管理费用。

具体办法由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四章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第六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贪污、挪用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五章附则第六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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