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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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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

1、 总则

1.1工作为做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科学、准时、有效地组织应对事故,最大限度地削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靖安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建设环境。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Y市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 、扩建、改建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一次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的事故、地下空间施工坍塌、深基础支护、土方开挖边坡失稳造成地面或周边建筑物倒塌,道路、管线断裂,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事故等。适用 已建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因工程质量原因发生坍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险情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逼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包括因工程地基基础(包括地基不匀称沉降、边坡失稳)、主体结构设计施工质量不符合国家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内外建筑设备安装和建筑装饰装修施工破坏主体结构及加装设备、任意加层超过设计荷载等原因造成建筑物坍塌的事故;因高切坡及其它人 工修建的边坡崩塌,造成建筑物倒塌的事故等。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削减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的科学指挥和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气的骨干作用和社会力气的基础作用。

1.4.2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在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在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下,由县建设局依据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级、类型和职责分工,明确专职人员落实应急处置的责任,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响应机制。

1.4.3预 防为主,快速瓜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做好预防、预估、预警和预报工作,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快速反应,准时、坚决、妥当处理。

2、 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

2.1指挥机构与职责

2.

1.1县建设局设立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主要职责:______( 1)依据县应急委员会的指令,启动本预案。(2)领导、组织、协调全县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3)负责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建议。(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

1.2县建设局指挥小组下设 办公室县建设局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受理事故报告,负责县建设局指挥小组正、副指挥长、成员和专家的联络,传达指挥小组正、副指挥长的指示。准时了解把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状况和材料的收集整理,及事故状况汇报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演和宣传教育工作。

2.

1.3建筑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由本企业、单位制订,本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赐予指导和督促。

2.2指挥体系县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县人民政府、县建设局及各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指挥小组组成,指挥体系框架见附表。

3、 预警预防机制

3.1工作预备建设局应当定期研究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建立和 完善本地区范围内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有关学问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防患 未然。

3.2应急演练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状况,并组织演练。对救援器材、设备等应设专人进行管理。现场施工单位应当依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对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准时消退事故隐患,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3信息报告各级应急小组接到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应当马上按程序向局应急指挥小组报告,紧急状况下,可直接越级上报,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4、 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规定,将建设工程重大质量 安全事故原则上分为特殊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县建设局依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超出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准时报清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4.2响应程序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所在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马上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和预案进行响应.(1)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气和应急指挥工作组到达现场前,应马上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救援,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2)局应急指挥机构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快速赶赴现场,绽开抢险救援工作,全力 掌握事态扩大。协作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准时将事故处置有关状况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4.3事故报告4.

3.1执行程序(1)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应马上将事故状况照实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同时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应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实上报。(2)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接到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遵循“快速、精确”的原则,在2小时内报告县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急指挥机构必需保证24小时人员通讯畅通。4.

3.2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后 准时上报以下内容:______(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初步判定、人员伤亡状况导致事故的初步原因和估计事故事态发展状况。(2)有关建设、施工等单位名称。(3)事故报告的单位、报告人及报告时间等。依据事态进展准时续报以下内容:______( 1)有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状况,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2)事故原因分析。(3)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4)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4.

3.3相关纪录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对组织、协调应急行动全过程状况做出具体记录。4.4新闻发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在县委宣传部指导下,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县 建设局负责。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5善后处理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要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专心做好死、伤者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要督促有关保险机构依据保险合同的商定,准时做好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5、 应急结束5.1结束程序根据“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有关应急机构打算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特别状况下,报上一级下令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或其授权的部门打算应急结束。应急状态结束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根据预案和行动方案的要求,准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重新回到应急预备状态。5.2事故调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依照有关规定,准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 故调查,专心吸取教训,准时进行整改。5.

2.1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应严格遵守国务院《特殊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建设部《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的各项规定。5.

2.2事故调查总结报告中应包括下列内容:______( 1)发生事故的工程基本状况(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4)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5)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6)事故结论(7)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8)各种必要的 (9)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10)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5.3表彰嘉奖与责任追究对在处置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赐予表彰和嘉奖。对引发重大质量 安全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以及在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人员,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相关保障6.1通信与信息保障确保应急期臆的信息准时、精确、牢靠地传输和有效实施指挥,依托现有的有线、无线通信系统,构成应急通讯保障系统。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6.

2.1应急队伍保障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必需组织好三支应急救援基本力气:______( 1)工程设施抢险力气:对在建工程,由施工单位的人员组成,担负事发觉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对已建成房屋和设施,由房屋产权、物业管理等单位的人员组成,协助开展事发觉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2)专家咨 询力气: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质检、安检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事发觉场的工程设施安全性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等。(3)应急管理: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组成,担负接收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6.

2.2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必需确保事故抢险、营救过程中的物资、资金的供给。6.3宣传培训与演练6.

3.1宣传各级应急指挥机构要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学问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6.

3.2培训(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 由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上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下级应急指挥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2)培训工作要合理设置课程、分类指导、严格考核、保证培训工作的质量。6.

3.3演练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定期进行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响应能力。

7、 附则7.1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县建设局负责管理与更新,由县建设局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应急指挥机构进行评审,并依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报县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有关部门。各有关部门、单位依据本预案制定和调整本级的应急预案。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或在执行中发觉存在重大缺陷时,由县建设局准时组织修订。7.2制定与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县建设局制定并负责解释。7.3实 施或生效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8、 附录附录一:《县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框架图》县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框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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