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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获取并使用公司商业秘密应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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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该公司主要经营的就是香水,香水配方就是该公司的商业秘密,宋某作为该公司的员工,擅自生产并销售香水,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这种行为属于侵犯公司所持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理应赔偿。故法院判令宋某赔偿公司损失10万元。若宋某逾期不履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将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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