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2、释义:身体四肢、毛发皮肤,亦指自己身体的全部,都是父母赋与的,不敢予以损毁伤残,这是孝顺的开始;
3、出自于《孝经开宗明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Copyright © 2019- nryq.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