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在院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医院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对全院放射防护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并经常检查各种制度、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二、组织实施放射防护法规,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学习。
组织放射防护知识的宣传,并对有关人员进行防护知识的教育。
三、会同上级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调整和处理放射事故,并对有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四、负责本院放射人员的健康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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