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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着装管理规定 篇8

来源:榕意旅游网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仪容仪表,培养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做好公司规范化管理,更好的展现公司的形象,现决定对员工着装、仪容仪表做如下规定。

  二、着装规定

  2.1、非生产类员工

  2.1.1员工上班着装应简洁大方,不得穿着奇装异服。

  2.1.2男员工上班应穿着有领有袖的上装;下身穿着长裤,严禁穿短裤上班。

  2.1.3女员工上班应穿着有袖上装,过膝下装,夏季可穿着短裙、短裤,但裙边(裤边)距膝盖以上不得多于10cm;严禁穿紧身、暴露的服装。

  2.1.4员工上班不得穿拖鞋或无后跟性质的凉鞋。

  2.1.5如遇公司组织统一活动、出席重要会议、会见重要客户及其它需要体现公司形象的活动时,应按正装要求着装。

  2.1.6员工应注意个人卫生,男员工应留短发,并注意卫生清洁,不得佩戴过分夸张的饰物。女员工可化淡妆,不得染彩发,发型要整齐精干,不得佩戴过多、过分夸张或易脱落的饰品,不得涂抹造型夸张或颜色鲜艳的指甲。

  2.2、生产类员工

  2.2.1工作服的定制和发放

  2.2.1.1人事行政部根据公司在职人员数量,制定服装购置计划,报请总经理审批后统一定制。

  2.2.1.2车间管理人员和工人服装发放标准:每人每年两套,特殊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发三套。

  2.2.2工作服的使用及发放

  2.2.2.1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的员工,可在入职3-7天日内领取工作服及工作牌。

  2.2.2.2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丢失、失窃或未到期破损,须按要求提前换发,并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批发价)。

  2.2.2.3员工离职时,员工须将工作牌和工作服一起交还,同时对所领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关规定收取一定费用(从离职当月工资内扣除):

  (1)未满半年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100%费用;

  (2)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50%费用;

  (3)一年以上工作服费用由公司承担;

  2.3、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2.3.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3.2工作时间须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2.3.3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2.3.4员工应注意个人卫生,男员工应留短发,并注意卫生清洁,不得佩戴过分夸张的饰物。女员工可化淡妆,不得染彩发,发型要整齐精干,不得佩戴过多、过分夸张或易脱落的饰品,不得涂抹造型夸张或颜色鲜艳的指甲。

  三、适用范围

  3.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行政部所有,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行政部

  20xx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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