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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保险合同解除前已支付保费,但是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是否可以追回已支付的保费?

来源:榕意旅游网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撤销合同或者另一方解除合同的,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得请求返还,但是可以请求对方返还因解除合同而受到的损失。因此,如果合同已经解除,保险人已经履行了保险合同的义务,被保险人就无法追回已支付的保费。但如果合同没有解除,被保险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相关法律规定,请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回已支付的保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规定或者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已经履行的债务不得请求返还,但是可以请求对方返还因解除合同而受到的损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七条:“保险人在合同解除前解除保险合同,应当返还被保险人部分或者全部已交保险费,扣除已经发生的保险费用和保险人承担保险风险所需的合理费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当事人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给对方造成相应的损失,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需要承担损失的。”

综上所述,如果保险合同已经解除,被保险人无法追回已支付的保费,但是可以请求保险公司返还因解除合同而受到的损失。如果保险合同未解除,被保险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法律手段追回已支付的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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