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的培训
教师培训是指专门教育机构为提高教师的素质、能力对在职教师进行的一种继续教育。国家教育部制定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并于1999年9月13日正式发布。该规定就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原则、内容、类别、管理、考核与奖惩、条件保障等方面作了全面规定。中小学教师培训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
二、教师的考核
教师的考核是指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依法对教师进行的考察和评价。教师考核制度是教师规范化管理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我国的'《教师法》为教师考核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教师考核是由教师所在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组织进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主管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教师考核的内容包括:
(1)政治思想。主要包括政治态度和职业道德。
(2)业务水平。主要是指与教师所任职务相应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3)工作态度。指教师在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中的工作积极性、事业心和责任感。
(4)工作成绩。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成绩和贡献。
教师考核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客观性原则、公正性原则和准确性原则。
以上便是教师培训和考核办法的相关知识点,内容虽然不多,但小编希望通过这一点一滴的积累,帮助大家取得理想成绩,最后踏上三尺讲台,实现自己的教师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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