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户):
经查你单位(户)在 违反了《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四、十五条的规定,严重影响了环境卫生。
现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八章第五十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户)在接到本责令之日起在三个工作日内,自行清除乱堆放物品,恢复原状。否则将按照法律规定组织力量强制清除。
**街道集镇建设管理监察中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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