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力资源部:
本人因生育,已于某年某月某日住进某医院生产,请公司从某年某月某日起开始计算本人的产假,本人属晚育,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产假共计是天,至某年某月某日结束,请予确认,并请公司与社保机构联系,使本人能够依法享受相关生育保险待遇。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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