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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评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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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摸清我县税源现状,夯实征管基础,提高税源管理和宏观决策的科学性,根据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市地方税务局税源普查调研提纲》的通知(地税函〔20xx〕41号)及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市地方税务局税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地税发〔20xx〕74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税源普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准确的掌握我县税源现状及变化动态为目标,提升税源专业化管理水平,保障税收收入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促进税源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县局成立税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地税系统税源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局副担任,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具体安排

  (一)时间安排

  1.普查开展阶段(8月11日—9月30日):普查工作在税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全面开展。通过对管辖区域内的纳税人进行全方位的纳税(费)普查,获取第一手资料。

  2.成果总结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对获取的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完成成果总结报告。

  (二)任务安排

  全县普查工作分综合组、巡查组、研究组和评估组四个小组分别开展,由四个组长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税源普查工作。

  1.综合组。由县局副任组长,县局税费服务局任联络员,主要负责税源普查结果的汇总、分析、比对和成果报告。

  2.巡查组。由县局副任组长,县局税源管理局任联络员,主要负责指导各单位的调查巡查工作。巡查组按照《省地方税务局税源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调查巡查事项的规定,对全县登记注册类型为单位登记、个体登记、临时税务登记和报验登记的纳税人(已纳入本次税源普查评估范围的`除外)进行调查核实或者巡查巡管,内容包括税务登记、管理、申报纳税、认定证明、税收优惠等方面。申报纳税中,要全面了解全县纳税人欠税情况(包括陈欠、新欠两部分),核实抵缴欠税、呆账类型调整、死欠核销情形是否属实,预估可收回欠税金额。根据巡查要求逐户巡查,分别统计各税源管理分局20xx年征管质量指标(六率:风险任务应对率、税务登记信息差错率、欠税分类认定率、正常欠税清缴率、未按期缴纳税款催缴率、滞纳金加收率);按照行业对纳税人进行分类,总结各行业发展现状和特点,查找征管薄弱环节;同时梳理定税方法和流程,查找其漏洞,完善定税管理办法;了解各地社会化办税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其影响效应。巡查组对巡查结果进行详细分析,完成税源调查表、巡查报告。

  3.研究组。由县局副任组长,县局法规科高红卫任联络员,主要负责相关的研究,并完成房地产税收研究报告。对影响20xx年、20xx年收入的因素进行效应分析,并就税收在哪些领域、哪些方面有挖潜空间及如何将效应转化为可收税源等问题提出建议,同时完成房地产税收研究报告。

  4.评估组。县局评估组由县稽查局任组长,征管信息局、县稽查局任联络员,成员由县稽查局和税源管理一局、二局各抽调2人组成,主要负责20xx年税收收入100万元以上企业(20xx年或20xx年已接受稽查或列入稽查计划的企业除外),对其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税(费)款缴纳情况进行评估,评估过程中有疑点的可追溯至20xx年度。工作中按照行业对纳税人进行分类,总结各行业发展现状和特点,查找征管薄弱环节,完成评估报告。

  四、工作要求

  在普查中,要遵循“五个结合”的总要求,做到静态税源与动态税源相结合,数据统计与分析相结合,正常调查与纳税评估相结合,研究与新增税源相结合,收入规划与征管、税政、规费、稽查相结合。

  (一)提高认识,保证质量。要充分认识到此次税源普查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确保调查工作落到实处。在检查中要实地搜集数据资料,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全面准确,充分挖掘税源潜力。

  (二)强化分析,注重运用。要加强对数据的综合分析,从数据中发现规律,形成具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成果,为税收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和经济的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此次普查涉及企业多,参与面广,各参与单位要加强协作,确保普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高效推进。

  (四)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在检查中,要遵守执法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规定”、“六条意见”和县委“二十四条实施意见”。

  税源调查表、纳税评估户及30万元户明细表放在县局FTP-税费服务局—公用文件夹—20xx年税源普查表文件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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