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xx〕32号)精神,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加快健康呼伦贝尔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全民健身为主体,充分发挥体育在促进健康、预防疾病和身体康复等方面的独特优势,通过立体构建、融合推进、示范引领、动态实施,加快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在理念、组织、设施、活动、人才、产业方面的深度融合,加快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和全民健康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实施“健康呼伦贝尔”行动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__年,全市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大格局初步呈现,成效显著,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到2030年,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全市人民群众的习惯,全地域覆盖、全周期服务、全社会参与、全人群共享的格局基本形成,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5%,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5平方米,国民体质监测合格人数比例达到92%,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及职业群体等各类人群身体素质明显改善,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引导,推动理念融合
1.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树立体育健身文化新理念,普及推广全民健身全民健康科学知识,大力倡导“康体结合”“体医结合”,将“体育治‘未病’”“运动是良医”“体育锻炼让健康寿命更长”等理念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列入卫健和教育部门健康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公众的健康意识,引导人们树立体育健康观。(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局)
2.加大宣传教育引导。体育、卫健、教育、文旅广电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开设全民健身栏目,举办讲座论坛,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宣传画,出版科普图书、音像制品等,大力宣传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对于促进全民健康的重要意义和独特作用,普及健身健康科学知识。(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体育局、教育局,市广播电视台、呼伦贝尔日报社)
(二)健全体系,推动组织融合
1.健全基层全民健身组织。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到2030年,乡镇(苏木)以上地区体育总会覆盖率达到100%,旗市区级单项体育协会至少达到20个,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覆盖率达到100%,老年人体育协会覆盖率达到100%,全民健身活动组织站点人数比例达到1‰。(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
2.创新社会组织协作发展模式。以“大体育”“大健康”为遵循,积极推进各类健身组织与卫健、教育、民政等社会组织对接,支持社会力量采取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开办非营利性康体、健康测定和运动康复等健身健康服务机构,推动健身与健康服务一体化发展。(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民政局、教育局)
3.融入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利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将全民健身融入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健康医疗大数据与体质测定大数据相融合,提供科学健身指导、健康咨询、健康体检、数据查询等服务。加强数据挖掘与综合分析,为“健康呼伦贝尔”行动提供精准科学的大数据预测支持。(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委网信办)
(三)完善条件,推动设施融合
1.着力增加健身场地供给。各旗市区要逐步建立结构合理、门类齐全、功能完善的健身健康设施供给体系。进一步提高现有公共体育场馆、健身中心等体育设施的利用率,加大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力度,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依托现有公园、广场改造提升,适度增加相关体育设施,提升现有公园、广场的健身服务功能。积极争取各类项目资金,加大本级资金投入,统筹建设一批体育公园、苏木乡镇健身馆、社区健身中心、游泳馆、滑冰馆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进城市慢跑步行道(绿道)建设,努力打造百姓身边“10分钟健身圈”。(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2.加强设施共建共享。推动体育健身设施与卫健、文旅、教育、民政等公共服务设施联合配置,融入健康元素,增设健康体检、监测、评估等设施设备和服务功能。进一步整合相关部门和行业领域的资源、政策、项目以及资金,建设一批利用率高、带动性强的综合性健身健康项目。鼓励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合作模式兴建体育和卫生健康相关项目。扶持基层体育设施建设,推动乡镇(苏木)、村(嘎查)以及社区、街道关于体育、文化、科普、卫健、养老等基层服务站点(中心)的改造升级和共建共享,探索打造基层健康促进服务中心。(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化旅游广电局、教育局、民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3.建立健全体医结合的健康服务网络。各旗市区依托城市公立医院,至少建立1个健康服务中心;依托街道(乡镇、苏木)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嘎查)卫生室,建设街道(乡镇、苏木),村(嘎查)健康服务站。面向群众提供国民体质测试、运动能力评估、运动健身指导、医疗体检、健康教育、康复疗养等“一站式”健康服务。将国民体质测定纳入健康体检项目,在医院普遍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推动全民健身相关项目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社保卡余额可用于购买健身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大型综合医院设置运动康复专科门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体育局、医保局)
(四)创新方式,推动活动融合
1.推广普及大众健身项目。大力发展广场舞、健身气功、健身跑、健步走、球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冰雪、航空、汽车摩托车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搏克、射箭、马术等民族传统运动项目。定期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2.以品牌赛事促进全民健身普及。以冰雪、民族体育运动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打造一批重点品牌赛事活动,以活动为引领,带动全民健身广泛普及开展。继续举办冷极马拉松、冬季英雄会等品牌赛事。依托“十四冬”比赛场馆,争办国际、全国冰雪类高水平专业比赛。整合民族体育各类赛事活动,打造搏克、射箭、赛马等民族传统体育赛事品牌。(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民族事务委员会)
3.加强重点人群健康干预活动。组织实施青少年、妇女、老年人、职业群体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把体育健身活动纳入青少年健康教育和素质教育,培养青少年“终身体育”意识,基本实现青少年熟练掌握至少1项体育技能,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在职业人群中推行工间操,推动“上班族”就近就便参与体育锻炼。加强对老年人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积极推进“助残健身工程”,广泛开展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活动。推广社区体育健康促进计划,开展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运动疗法和非医疗健康干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局,共青团市委、市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
4.打造健身健康特色活动。推动全民健身活动与卫健、文旅、教育以及精神文明等相关活动的融合,打造“国民体质测试暨健康义诊活动”“健康知识暨科学健身指导讲座”等特色活动。鼓励各旗市区结合当地传统民俗、旅游资源,打造具有区域特色、影响力大、可持续性强的健身健康特色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健身健康需求。(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化旅游广电局、教育局)
(五)交叉培训,推动人才融合
1.着力培养体医结合复合型人才。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健康知识培训,推动由健身指导向健康指导的职能转变;提高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健身教练等体育从业者的'健康指导和培训能力,培育具备运动健身与医疗健康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加强体育总会、协会、俱乐部等组织、服务人员的健康知识学习和培训,提升体育社会组织健康引导和指导能力。多渠道、多领域广泛培育,全面打造结构优化、素质强硬的体医结合专业队伍。(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将健身与健康人才培养纳入呼伦贝尔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探索建立体育、卫健、教育、养老等人才融合培养、引进、发展机制。大力提升医院、乡村、社区、家庭等各类医生体育健身指导专业水平,培育其开具运动处方的能力,并从中培养发掘社会体育指导员。鼓励医疗机构培养和引进运动康复专业医师。鼓励具备条件的师范类、医学类、体育类职业学院和高等院校开设“医体结合”类课程和专业,并通过定向培养、就业培训等校企合作模式保障就业渠道和能力再提升,大力培养同时掌握体育学和医学两方面专业素质的高水平人才。引导鼓励运动科学和运动康复专业人才进入社区等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全民健康志愿服务机制,定期组织志愿者深入服务社区、乡镇等基层开展健身和健康指导服务。(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局、民政局,呼伦贝尔学院、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扎兰屯职业学院)
(六)注重培育,推动产业融合
1.大力发展健身休闲产业。鼓励体育服务综合体和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鼓励各旗市区结合实际,利用大型商场、闲置设施等场地改造建设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积极引导牙克石凤凰山、扎兰屯金龙山等景区景点增加体育元素、融入体育项目,建设运动休闲特色小镇。重点培育冰雪运动产业发展,不断建设和完善冰雪运动基地、冰雪运动小镇,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冰雪运动,逐步形成冰雪运动消费习惯,培育消费市场。(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体育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化旅游广电局)
2.探索发展健康产业。合理利用、挖掘蒙医药的健身、健康方法,以大型医药企业为依托,建立集蒙医治疗、养生康复为一体的蒙医药养生康复体系,提供精品特色服务,着力打造蒙医药产业和蒙医药健康旅游产业。鼓励金融、地产、交通、信息等企业拓展关于健身健康方面的数据采集应用、装备技术、监测检测、金融保险等服务和业务,促进体育产业与健康产业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体育局、文化旅游广电局、金融工作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和健康工作跨部门融合开展。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落实。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积极落实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相关政策和经费。积极申请国家、自治区等专项资金支持,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推动落实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
(三)强化保障措施。将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财政预算,构建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融合发展的统筹、评价、监督等方面制度框架。宣传、利用好相关政策措施,吸引社会力量参与。
(四)做好监督评估。各旗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依法强化体育、卫健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确保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顺利实施。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在20__年和2030年对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融合推进工作进行第三方评估,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实施过程中的有效做法和先进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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