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评比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xx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市统发〔〕32号)文件精神,推荐上报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推荐上报xx市旅游局为“xx市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局计划统计科林晓华同志为“xx市统计工作先进个人”。按照规定对上述拟授称号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从6月18日至6月25日,在7天公示期间,人事教育培训科和纪检室都没有收到关于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意见、投诉。没有异议。
特此汇报。
桂 林 市 旅 游 局
x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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