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建设适应素质教育的高质量教师队伍的客观要求。我,作为中心小学的教师,郑重承诺: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十要十不准” 》等各级各类关于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行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完善自己的教师职业道德,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现承诺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
2、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端正教育思想,认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岗,忠于职守,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3、认真执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坚持以法治教,遵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无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4、身正为范,时刻注意自己的道德品质修养。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兢兢业业做事,不弄虚作假,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提高自身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
5、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信任、亲近、理解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以言行侮辱学生,无对学生罚站、罚作业、驱赶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不做,活动不搞。
6、智德并重,坚持面向每一个学生,面向学生的每一个方面,尊重学生,甘于奉献。
7、严以律己,无迟到、早退、旷工,工作时间不办私事,不搞娱乐活动,不饮酒,不携带手机进教室,团结同志,谦虚谨慎,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家庭与工作及其他方面的关系,服从组织分配和领导。
8、作风正派,不参加迷信活动,不着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不佩带首饰,仪表举止得体、大方,尊重家长,在公众和学生中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9、关心学校,处处维护学校集体荣誉,事事为学校着想,爱护公物,关心学校一草一木。
10、热爱本职工作,把自己的全部心血倾注在学生的身上。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师德的建设是一项必要而重要的工作,我愿扎实地走好每一步,无愧于“人民教师”这一光荣的称号。
承诺人:
中心小学
20xx年9月1日
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教师师德建设的若干文件精神,为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水平,我向全校学生及家长做出如下承诺,请各位同学和家长给予监督和评议。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实践养成教育和成功教育,为学生全面、终身发展服务,不传播不健康的思想和歪理邪说。更新观念,自觉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进修,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更新教育观念,努力掌握现代化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教学上精益求精,正确、健康运用现代网络手段,不利用信息技术和现代通讯工具,不在教学中出现知识性的错误,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教研活动。
三、关爱学生,教学相长。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满腔热情关爱学生健康成长,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学生,建立友爱融洽的师生关系,积极营造温馨的教育环境。
四、敬业奉献,创新创优。自觉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不擅自缺课、调课或离开教育岗位,不在课堂上拨打或接听手机等通讯工具,不酒后进入课堂,以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五、廉洁从教,规范收费,根据教学要求和学生实际,精选教辅资料,“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认真遵守学校收费规定,不擅自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不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及其他商品,自觉维护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六、崇尚文明,追求进步。不参与封建迷信、淫秽、赌博活动。
七、树立安全意识,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尽职尽责为学生生命美奠基,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和健康,不因失职、渎职造成学生安全事故。
八、严谨笃学,与时俱进。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志存高远,追求卓越,不断吸收现代文明成果,丰富文化底蕴,奠定发展基础。
承诺人:
1、爱国爱校,依法执教,遵纪守法,严格自律,不做违法乱纪的事。
2、志存高远,终身学习,与时俱进,自我完善,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3、为人师表,温文尔雅,仪表端庄,举止文明,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着装得体,不说脏话、粗话及教师忌语,不浓妆艳抹,不穿戴与教师身份不符的服装。
4、爱岗敬业,严谨治学,遇事不推诿、不拖沓,及时处理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问题。
5、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关爱每一个学生,爱在深处,爱在细处、爱在勤处,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侮辱差生,不以任何理由剥夺学生学习的权利。
6、团结协作,互相关心,不搬弄是非,不做有损教育形象、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事。
7、尊重家长,热情接待,坚持家访,不随意传唤学生家长,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不把教师的责任推给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8、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奉公廉教,不接受学生家长的馈赠和宴请,不利用师生关系办私事,不从事有偿家教。
9、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教学常规,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技能,不增加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学习用品和复印测试卷等。
10、不在工作日内饮酒、打牌,不参与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在上课时间会客、接打电话。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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