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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考试诚信承诺书(5篇)

来源:榕意旅游网

学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我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律。我是一名201 4 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以下考试规定:

  1.按规定要求向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名和考试信息,并知晓:(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2. 遵守考试时间的要求,按规定时间进出考场。

  3. 尊重监考员的工作,听从监考员的各项指令,做文明考生。

  4. 考试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按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物品,如书本、纸条、手提(掌上)电脑、手提电话(手机)及其他有线和无线通讯工具等。不偷看、抄袭他人试卷(试题),不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试卷(试题),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用规定的笔答题,不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标记。

  5. 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

  6. 不扰乱考场秩序,不侮辱、诽谤、诬陷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7. 做到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

  8. 做到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直到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

  9. 离开考场时不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

  10. 不做其他违纪舞弊和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并愿意在《2019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违纪情况登记表》上签名。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学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诚 信 考 试 承 诺 书

  为维护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及校内相关考试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和严肃性,确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成人高考、校内考试及其他考试的安全、平稳、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吉林省和学校的有规定,现就诚信考试做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不出现下列考试违纪行为: (1)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2)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3)故意扰乱考场、评卷场所等工作场所秩序的; (4)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5)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6) 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7)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8)用规定以外书写工具、纸张答题,或在试卷规定范围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以其他方式在试卷上标记信息的; (9)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10)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 (11)在考场内及考场窗外、走廊等距离考场较近范围内喧哗、吸烟或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12)其他违反考场纪律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保证考试公平、公正,不出现下列考试作弊行为:

  (1)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以及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2)组织作弊的;

  (3)使用通讯设备作弊的;

  (4)倒卖材或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5)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6)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携带存储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7)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考试材料的;

  (8)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9)传、接物品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10)考试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课程且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11)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经查实的;

  (12)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13)其他应当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以上为本人诚信考试承诺,如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成人高考、校内考试及其他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本人自愿按照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考风考纪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吉林建筑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规定接受纪律处分或承担刑事责任。

学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为了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狠刹违纪舞弊歪风,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本人在参加_________考试时,愿作如下承诺。

  一、报考时,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考前本人将积极备考,认真阅读<学生考试纪律>、<考场规则>并自觉遵守。考试时保证不请他人。

  二、进入考场时,保证不携带任何书刊、报纸和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只携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等。

  三、考试当日,本人将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提前进入考场,并对号入座。入座后自觉将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核查。

  四、考试时除在试卷上填写(涂)规定的项目外,不在试卷上做其他任何标记。

  五、考试过程中,不交头接耳,不偷看他人试卷、夹带、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接、传答案或者与他人交换答卷。

  六、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交卷后,不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七、考试结束时,监考人员收齐全部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和准考证,清点无误,宣布考试结束后,本人按序退出考场。

  八、如有违反<考试规则>等行为,本人将接受有关考试违纪处罚规定的处理。

  考生签名:

  日期:

学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我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律。我是一名20xx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以下考试规定:

  2. 遵守考试时间的要求,按规定时间进出考场。

  3. 尊重监考员的工作,听从监考员的各项指令,做文明考生。

  4. 考试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按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物品,如书本、纸条、手提(掌上)电脑、手提电话(手机)及其他有线和无线通讯工具等。不偷看、抄袭他人试卷(试题),不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试卷(试题),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用规定的笔答题,不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标记。

  5. 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

  6. 不扰乱考场秩序,不侮辱、诽谤、诬陷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7. 做到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

  8. 做到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直到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

  9. 离开考场时不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

  10. 不做其他违纪舞弊和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并愿意在《20xx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违纪情况登记表》上签名。

  承诺人:

  考生号:

  签字日期

学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当考试向我们走近时,我们理应想到,除了在考场上接受文化知识的检验外,考试更是我们对人生的某种思考和领悟。我们应该用诚信的考试构筑诚信的人生。

  考试是对学习情况的综合检测,不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考试,更是一场道德品质的检测。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是我们每一位考生的义务。而公平、公正的实现,离不开健康、诚信的社会准则。

  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送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案、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严禁携带小灵通、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或电子记忆储存器等进入考场。除2B铅笔、书写用蓝(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小刀、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借用文具及其它用品。 自觉维护考纪考风,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学校处理。

  我已认真学习了并严格遵守学校关于考试的有关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试秩序,考试决不违纪,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大学生。

  让我们牢记“恪守诚信,拒绝舞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承诺人:

  日期: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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