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交通扶贫攻坚工作,大力改善贫困村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条件,加快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实施精准扶贫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决议》等有关文件精神,高速高质高效推进交通扶贫攻坚工作,县局决定2019年至2019年开展创建交通扶贫攻坚样板县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扶贫攻坚工作部署,按照正视现实、挖掘潜力、扬长避短、奋力追赶、转型跨越的发展要求,把84个省级贫困村作为交通扶贫攻坚主战场,扩大交通覆盖范围,增强交通运输能力,提高交通运输效率,着力推进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构建“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班车到村、安全便捷”的农村交通运输网络,为全县脱贫摘帽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有序推进。从全县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的实际出发,坚持与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发展要求相协调,与异地扶贫搬迁、撤乡并村、特色产业发展及农村交通物流发展相结合,有步骤、有重点、有目标地分步实施。
(二)突出重点,提升能力。坚持“雪中送炭”,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交通运输精准扶贫能力和水平摆在突出位置,扎实推进省级贫困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快全县交通扶贫攻坚步伐。
(三)建管养运,协调发展。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同时,加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力度,不断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促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协调发展。
(四)应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贫困村经济发展水平、交通需求特点和自然地理条件,科学规划,合理确定建设标准,鼓励就地取材和原路改造,全面加快全县交通扶贫攻坚步伐。
(五)合力推进,务求实效。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落实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开展结对帮扶,优化建设环境,形成发展合力,扎实推进交通扶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三、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从2019年起,大力推进84个省级贫困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和中小危桥改造,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不断完善路网结构,提高技术等级,保障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确保到2019年84个省级贫困村适宜通公路的自然村通公路,符合通行条件的行政村全部通客车,解决“路难行、车难乘”的问题,基本建成与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农村交通运输服务体系。
(二)建设任务。2019年完成16个扶贫村3.8公里通达工程,完成通畅工程25.848公里,完成公路桥梁2座;2019年完成18个扶贫村0.217公里通达工程,完成通畅工程25.026公里,完成公路桥梁4座;2019年完成16个扶贫村0.792公里通达工程,完成通畅工程23.533公里,完成公路桥梁3座;2019年完成19个扶贫村0.661公里通达工程,完成通畅工程21.883公里,完成公路桥梁5座。
四、主要措施
(一)编制扶贫规划。根据84个省级贫困村人口分布特点和交通基础条件,精心编制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自然村通水泥路建设规划、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规划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建设规划,有针对性地改善贫困村通行状况,推动基本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向贫困村延伸、向贫困人口覆盖。
(二)突出扶贫重点。结合异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集中点、贫困村产业基地、农业农林休闲旅游中心、红色旅游景点、断头路等,做好84个省级贫困村交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强化外通内联交通运输网络,有序推进农村客运招呼站建设,开通农村客运班线,实现贫困村主要街道与临近公路实现顺利连接通畅;每个贫困村村内有1条硬化穿村公路,村与村之间实现顺利连接达到通畅;消灭村组连通道上四类及以上危桥,为贫困村群众脱贫致富发挥“先行引领”作用。
(三)强化资金保障。结合国、省交通扶贫投资政策,积极争取省、市更多的农村公路建设计划、项目和资金。采取国省补助、地方配套、乡村自筹等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建立分级投入机制,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坚持阳光操作。
(四)严格项目管理。加强项目监督管理,认真履行公路建设基本程序。严格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施工许可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交竣工验收制等制度,确保项目依法依规按程序实施。
(五)加强建设监管。全面改善84个省级贫困村道路交通安全条件,加快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大力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有机结合,因地制宜设置标志牌、防护栏、减速带、反光镜等安保配套设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让贫困村百姓走上放心路,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养好、管必管好”的目标。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宜章县创建交通扶贫攻坚样板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谷文中任顾问,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肖红万任总协调,局党组书记、局长钟伟华任组长,曾晨秋、范 军、曹忠、谢木海、常家林等任副组长,朱文波、曹文德、欧晓斌、陈文通、余席友、李建国、张吉琼、吴珂、谢贵英、黄小可、张杰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计划基建股,由谢木海兼任办公室主任,余席友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单位要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定时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完善议事规则,加强沟通,整合力量,协调配合,共享信息,加强项目动态监管,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掌握交通扶贫攻坚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采取过硬措施,加大考核力度,做到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奖惩,确保创建交通扶贫攻坚样板县工作落到实处。
(三)建立统计台账。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全面建立84个省级贫困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动态信息数据库。同时,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完善交通扶贫统计制度,按期报送、整理、汇总统计报表,加强交通扶贫建设情况的统计监测和分析评估工作,为县局及时掌握交通扶贫规划实施情况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四)加强舆论引导。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交通扶贫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短信、微信、手机报、宣传画、宣传横幅、板报等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好交通扶贫攻坚有关政策和好的经验做好,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交通扶贫攻坚的浓厚氛围,调动全社会参与农村公路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完善考核机制。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全县交通扶贫攻坚工作实行每季一督查,半年一通报,年终一检查工作制度,及时督促指导84个省级贫困村各项工作的落实,对局属各单位工作落实的情况,将作为交通大提质年终绩效考核的依据,确保交通扶贫攻坚工作落到实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及《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着力加强教育扶贫的重大任务,进一步提高我省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更好发挥教育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贫困家庭就学子女精准资助
(一)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补助标准。学前一年达到每生每年1300元标准,免除保教费和补助公用经费;按照每生每年750元标准,对贫困家庭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进行资助。对中班和小班按照每生每年4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二) 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到2019年,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贫困家庭寄宿生按照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贫困地区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三)稳步实施高中阶段免费教育。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免除学费,对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每生每年发放25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对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年发放 2019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对贫困家庭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除享受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外,每人再一次性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费。
(四)统筹实施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资助政策,完善财政资助资金分配方式,通过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奖学金等实现学费、生活费、住宿费补助全覆盖。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每生每年发放 60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助学贷款限额部分,以及助学金生活补助超出国家助学金标准部分由所在高校从资助专项基金中全额补助。精准发力,精准帮扶,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
二、改善贫困地区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五) 依据《陕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扩大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按照有利于利用富余校舍和师资、有利于幼儿方便就近入园、有利于乡镇分级管理、有利于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原则,结合需求实际,加快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幼儿园项目建设,满足贫困家庭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十三五”期间,力争全省每个乡镇均有1所公办幼儿园,人口密集的县城至少有2所公办幼儿园,全省公办幼儿园数量达到幼儿园总数的5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达到在园幼儿总数的 50%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
(六)依据《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试行)》,科学布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快项目进度,保障学生就近入学需要。到2020年,使贫困地区农村学校教室、桌椅、图书、运动场等教学设施设备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宿舍、床位、厕所、食堂、饮水等基本满足生活需要;统筹中省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城区及其新区、开发区、居民小区学校建设,有效化解入学难和大班额问题。加快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进程,指导“三通两平台”建设,加强课程教学资源整合,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应用
2019年要减少贫困人口10万人以上,实现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和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000元以上,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近日,记者从市扶贫办获悉,南宁市出台了《南宁市2019年精准扶贫重点攻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精准扶贫方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9〕25号)和自治区扶贫开发“1+4”文件精神,把我市扶贫开发攻坚工作抓紧抓准抓到位,更好地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该方案的出台,将使我市开展精准扶贫的工作更有依据。
现状
贫困人口逾50万人
2019年是实施精准扶贫的第一年,我市重新认定贫困村421个,贫困人口62.2336万人(人均年纯收入在2736元以下),去年全年实现减贫11.9万人,脱贫人口的收入结构为劳务收入+农业收入+少量三产,到今年,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尚有50.3336万人。
目前,我市扶贫措施主要是根据贫困地区实际采取“三结合”模式(种与养结合、 传统与现代品种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发展扶贫增收产业,整合综合示范村和村屯绿化资金完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和发动社会力量帮扶。11.6万脱贫人口的收入为5051元/人,虽然从数字上来看比2019年贫困线2300元增长了很多,但是由于地域、自然条件及人为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贫困农民收入还滞后于城镇居民和面上村村民,贫困农民收入增长极不平衡,地域差距大。
此外,我市扶贫工作还面临着自然条件恶劣的影响,如马山、隆安、上林和武鸣县地处石漠化地带,属典型的喀斯特地形地貌,部分地区山多地少,土壤贫瘠,生产、生活环境恶劣、自然资源匮乏,人均耕地不足0.5亩,严重制约着农民生产增收。同时,农产品市场价格易受市场经济影响,不可预计性的生活支出,以及贫困农民和从事扶贫工作的人员思想素质高低等因素,也直接影响贫困村经济发展,从而影响农民增收。
目标
今年减少贫困人口10万人以上
为改变我市贫困现状,《精准扶贫方案》指出,要以连片特困地区、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和贫困村为主战场,以加快贫困群众增收脱贫步伐为目标,把到村到户扶贫作为实施精准扶贫的主要抓手,以产业扶贫、教育扶贫、生态移民扶贫、整村推进扶贫为重点,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信息平台管理、金融扶贫、扶贫开发考核为手段,改“漫灌式”扶贫为“滴灌式”扶贫,使今年实现减少贫困人口10万人以上的目标,同时,帮助全市50.3万贫困人口 (2019年底统计数)全面脱贫致富,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通过建设精准扶贫示范区、示范村,开展精准帮扶与教育帮扶三个方面进行落实。
根据《精准扶贫方案》,今年我市要在隆安县、马山县、良庆区各选1个安置区实施精准扶贫生态移民示范区建设,通过补助完成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并实施就业创业扶持,帮助发展优势产业,确保扶贫生态移民有一个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同时,还要在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邕宁区选择8个贫困村(自然屯) 实施精准扶贫示范村建设,通过多类型、多形式的扶贫开发示范模式,使示范村的扶贫对象全部脱贫。
此外,市扶贫部门将依托国务院扶贫办的建档立卡信息管理平台,对全市精准识别出的在册的贫困村、扶贫对象进行精准扶持、精准管理,全面实施和推进结对帮扶到村到户,并制定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因村施策,因户施法,做到“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实现扶贫资金、项目和扶贫措施到村到户,点对点精准到位的精准扶贫。
针对贫困地区教育问题,《精准扶贫方案》还要求以保证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及九年义务教育为基础,精确瞄准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优先给予教育资助。同时,实施“雨露计划”教育培训工程,落实好大学本科及中高职学历教育补助政策,对贫困家庭子女实行“应补尽补”;通过抓好实用技术、短期技能、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地区群众文化素质、就业能力,坚决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
影响
扶贫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都持续关注着我市的扶贫开发工作。《精准扶贫方案》的出台,更证明了市委、市政府已将实施精准扶贫列为我市重要工作。那么该方案的出台,将给我市扶贫攻坚带来哪些改变呢?
市扶贫办主任叶盛介绍,过去由于扶贫建档立卡信息不健全,注意登记,缺乏动态管理,对扶贫对象的个人信息记录不全,普遍存在扶贫效率低的现象。由于底数不清,扶贫资金使用较分散,“撒胡椒面”情况不同程度存在,给精准扶贫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障碍。同时,粗放式扶贫,还可能造成诸如人情扶贫、关系扶贫等现象发生。此外,原本“漫灌”式的扶贫,针对性不强,扶贫资源也无法有效运用到最贫困的人群中,同样造成资源浪费。
《精准扶贫方案》出台后,我市各级扶贫部门将根据方案内容,通过开展到村到户的贫困状况调查和建档立卡工作,有效识别出贫困对象,实行信息化管理,上网运行,并针对扶贫对象的贫困情况制定出帮扶对象和帮扶措施,实行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确保帮扶效果。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系统的运行,可使扶贫部门有针对性地对贫困村及贫困人口进行精准管理,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使扶贫开发工作更加精准、更加透明。《精准扶贫方案》的出台将使扶贫资源得到充分有效利用,使贫困群众都得到扶持,彻底变“漫灌”为“滴灌”,进一步推动我市扶贫攻坚深入开展,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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