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出租屋的安全管理责任,更好地保障房屋租赁双方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房屋租赁双方在办理房屋租赁手续时,须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具体承诺如下:
(一)租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有关安全管理法规和标准,防止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二)租户租赁房屋作为员工宿舍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少于3平方米;用于仓储的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作为门店的,不得销售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不得销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物品。
(三)经营化学危险品的租户,须取得《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场所须通过消防部门的审批,从事化学危险品的员工须通过上岗培训,每年还须不定期的培训。
(四)未经消防部门批准和业主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原有用途,严禁违章搭建住人阁楼和间隔“房中房”;
(五)每层须设置安全出口,楼梯须直通天面,梯楼宽度不少于1米,禁止安装封闭门窗的防盗设施;
(六)租户应配备必要的消防灭火器材,并保证灭火器材的完好、有效。租户应将灭火器材置于醒目和方便提取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堵塞疏散逃生通道或堵隔灭火器材的使用。租住人员须学会使用灭火器;
(七)不乱接拉电线,接拉电线要套用绝缘套管,开关要固定,确保电线、开关不超负荷用电,不裸露破损,配电线路应安装漏电和空气开关;
(七)厨房需单独设置,且不得设在通道上。除厨房外,室内禁止使用明火;
(八)不使用和存放“黑市”煤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每套单元住房只准使用或存放不超过2瓶煤气;
(九)发生火灾时,应及时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组织抢救和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不利用出租房屋进行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活动;
(十一)租户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第三人;
(十二)业主应对出租房屋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检查。租住双方应自觉配合和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房屋租赁、消防和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依法进行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在出租屋发生的一切治安和其他违法违纪案件均由租户自行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处理。若租户违反以上承诺,业主将终止租赁合同。
(十三)责任时限
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续签之日止。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租赁双方各持一份。
承租人:业主:
电话:电话:
年月日出租屋基本情况:
(1)地址:(2)面积:平方米
(3)间数:间(4)租住人数:人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加强____X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自治区的相关法规条例,特制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乙方的要求协助乙方对其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使乙方员工熟知 广场的有关消防制度和规定,掌握基本的灭火常识和逃生方式。
2、甲方的秩序维护部和相关部门有权经常对乙方的承租场所进行消防检查。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和行为以及有火灾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对于甲方下达整改通知书后,乙方仍不按规定时限内整改的,甲方将采取必要的措施,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的承租人或公司法人代表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义务教育自己的员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2、乙方有义务确保承租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消防设施。
3、乙方在未经甲方许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改动消防设备设施,严禁不按消防规范进行操作。
4、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演练、培训等其他相关活动。
5、乙方对承租场所内进行装修时,应及时申报甲方进行消防业务监督指导;如需动用电焊等带有明火的工程,需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动火证后,方可施工。
6、因乙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和不服从甲方消防管理的,并造成甲方被消防部门处罚的,甲方将根据情节及有关法规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7、在甲方已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的情况下,乙方发生消防事故或被消防管理部门处罚,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声誉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选定或指定1名消防安全联络员,并提供该消防安全联络员24小时联系电话(办公电话、手机、家庭电话)。更换消防安全联络员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备案。
9、乙方应按照消防局要求单元内自行配备灭火器,配备标准50平方米/具。
三、其他:
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当地消防监管部门各持壹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为落实房屋租赁双方治安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承租方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租赁房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事件”的原则,租赁房屋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与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治安消防安全责任。
第一条:乙方为承租房屋的治安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自觉遵守治安消防管理规定,增强防范意识,重视防火、防盗以及其他治安、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条:乙方中途更换责任人,需另行签订《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乙方更换责任人未及时通知甲方或未重新签订《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的,由前任责任人承担责任。
第三条:甲方有权对出租房屋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
第四条:乙方不得在出租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在进出口以及非租用空间等公共区域堆放物品、乱搭乱建,不得危及房屋安全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得阻碍消防通道。
第五条:乙方入住人员不得存放、携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管制刀具、械等物品。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收缴并及时上报机关处理。
第六条:乙方对出租房的取暖、用电等安全负全部责任。要注意取暖、做饭燃煤安全,防止发生火灾和煤气中毒;要注意用电安全,严防触电和各类电器火灾。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使用生活电炉;人员离开出租房屋时要关闭电器电源,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开关;发现供电系统过热励志网、有异味、冒烟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告甲方。
第七条:乙方应加强防盗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如发生治安案件,乙方应保护好现场,并报告部门处理。
第: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现状。确实需要改变的,应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规定,并接受甲方的消防检查,杜绝火灾等隐患发生。
第九条:因乙方未全面履行治安消防责任(包括过失、故意等)所引发的火灾及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担事件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对甲方的经营及名誉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支付相当于房租价格一倍以内的违约金,并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条:本责任书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补充;协商不成的,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
第十二条: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陕西省消防条例》,全面落实各级的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 沙河镇消防安全责任
(一)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各村应高度重视本辖区消防工作,建立并执行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年召开研究消防工作专题会议不少于4次。
(二)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各村对本辖区的消防安全负责、并与辖区内各组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2、积极督促各村民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律法规,
督促指导驻村单位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
(三)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法制意识。
1、利用各种广播、黑板报等形式积极宣传贯彻《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2、《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常识的宣传普及率应达到本辖区公民的百分之六十以上。
(四)大力推进并实施《西乡县农村消防工作三年规划》。
1、建立农村防火网络,落实农村防火责任,健全各项防火制度,开展农村消防宣传工作。因地制宜的发展多种形式的灭火力量和义务消防组织,强化农村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2、各村应严格按照《西乡县农村消防工作标准》开展工作,组织制定《村民防火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设定固定的消防宣传栏,普及农村消防宣传教育。
二、村民小组消防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陕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各村民组长对本组消防安全负全责。
2、建立健全用电用火、危险品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使之落到实处。
3、认真开展防火检查和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杜绝在火灾负荷较大的部位设置床位居住,不得在院落内堆积可燃杂物。
4、配齐配足各类简易灭火器材,加强维护管理,确保完好。
5、认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消防法律及消防常识,加强对小孩、老人的监护,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防玩火、乱倒灶灰、炉灰、随意燃放烟花爆竹。
6、了解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常识、常用灭火方法,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7、发现火情积极组织扑救,疏散人员,抢救物资,及时报警并协助消防部门做好火灾扑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奖惩办法
消防安全责任制期限届满后,各村应于本年度12月10日前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书面或口头向镇防火安全委员会报告。镇将组织对各村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书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对履行职责成绩显著,火灾统计数字增长幅度低于全镇平均数,对未发生火灾的村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行职责不力,发生火灾的村给予通报批评,并适当予以经济处罚。
二、 本责任书镇与各村委会各持一份。
三、 本责任书自X年二月六日起生效。
沙河镇:
村委会:
X年二月六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nryq.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8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