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公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省市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确保物流园区各单位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单位消防管理的基本要求:
1、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为安全防火责任人,成立安全防火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按省市消防重点保卫单位暂行规定执行。
2、将消防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国家制定的消防法规,实行定点、定人、定职责的消防管理机制,应做到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切实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4、消防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单位要有一至两名现场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健全各种消防防火制度。
5、积极开展防火宣传工作,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
6、爱护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协助管理单位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使各种消防设施随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提高自救能力。
7、排列货物要整齐,杜绝摆放易燃、易爆物品,市场公共范围内严禁吸烟。
8、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整改火险隐患,切实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责任目标:
1、无火灾事故。
2、不存在较大的火灾隐患。
3、无违章装修及违章作业的现象。
4、单位内部的消防设施要完好,无损坏,保养良好。
5、不存放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商品摆放不得堵塞消防设施及消防通道。
6、90%以上的员工要懂得防火、灭火的.基本知识,义务消防队员懂得使用各种消防设备及对初起火灾的扑救及处理。
三、考核、奖惩办法:
对两谁原则不落实,领导不重视防火工作、制度不健全、组织不落实、管理混乱、有重大火险隐患不整改的责任单位,管理单位有权发出“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管理单位有权停水、停电、责令停业整改,并向其主管单位及消防局通报。由于责任单位的原因导致火灾事故,相关责任应由责任单位承担。
四、其它:
1、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单位、管理单位各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责任书自责任单位和管理单位签章之日起生效。
责任人:
日期: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为了加强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地方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责任:
1、 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使乙方工作人员熟悉酒店消防的有关制度和规定。掌握简单的灭火常识;
2、 甲方负责在乙方承租区域配置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3、 甲方的保安部和相关部门有权经常对乙方场所进行消防检查。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和行为以及有火灾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和停业整顿。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的承包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义务教育自己的员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2、 乙方有义务确保承包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消防设施。
3、 乙方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使用电炉、电烫斗、电烙铁、电磁炉、
电饭煲等电热器具。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 严禁在承租区域内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
煤气炉的明火设备;
5、 乙方必须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的畅通。严禁在走道、楼梯等出口部位堆放杂物;
6、 严禁在酒店内动用明火(包括焚烧废纸等可燃物)。确因经营需要,必须填写“动用明火审批表”报酒店保安部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内并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准动火;
7、 乙方应向甲方交一定的消防安全保证金。若不交保证金,也不按消防安全制度执行,酒店有权终止合同。
三、 违约责任
1、 凡因甲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经济赔偿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和不服从甲方消防管理的,每次从消防安全保证金中扣罚。承租期满,乙方没有违规行为的,甲方如数退还乙方消防安全保证金。因乙方违反消防法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章) (章)
年 月 日
同学家长: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使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及学生家庭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的责任和义务
1、经常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学生观看有关消防安全教育录像带,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并进行消防安全演练,使其具有一定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相关方案措施及应急预案,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消防安全。
3、承担因学校消防安全防范措施不力,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而引发的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应责任。
二、家长的责任和义务
1、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开展的有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学习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及安全避险常识,认真履行防火责任。严防家庭、林区及其他公私场所的火灾发生。
2、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法,不得在灌木地区和林区边缘烧荒用火,不得在野外进行上坟烧香、烧纸、点烛等祭祀活动。
3、严格教育子女,不是以任何原因为理由携带打火机、火柴等引火火源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及学校。不得在野外、学校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点燃垃圾、焚烧废弃物等其他用火、玩火行为。
4、严格教育子女,独自在家期间,正确用火、用电常识,不得因随意玩火、不正确的用电引发火灾。在校期间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不是在教室、图书室、实验室、寝室等场所玩火玩电。不得私自带火种进入这些场所。
5、严格教育子女,严格遵守学校用电制度,严禁私自乱接电线或擅自变动电源设备,离开宿舍要切断所有电源;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进入学校(宿舍);不得使用“热得快”电热毯;不得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等燃器具;住校学生夜间不得使用蜡烛照明;不得人为损坏灭火器具和消防设施;
6、严格教育子女,一旦发现火灾要立即使用119火灾报警电话报告,不得参加任何火灾的扑救工作。
7、因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监督管理不力,因学生因个人原因引发火灾,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要负全部责任。
责任人:
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队(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预防企业发生重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督促各级人员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保护企业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61号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xx、天津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地铁37项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一、施工项目
二、甲方责任
1、贯彻落实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法规,对施工队(分包单位)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施工前检查乙方是否与项目部签订了协议书;
2、检查乙方是否建立了防火规章制度,是否认真落实了逐级防火责任制;特种作业是否做到持证上岗,施工现场是否配备消防器材,动火前是否开具动火证明,施工中是否占用消防通道,堵塞消防疏散门,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有专人管理等;
3、向乙方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对建筑施工防火重点部位进行详细安全技术交底。
4、向乙方提供必要的防火、灭火器材,敦促乙方严格按要求执行。
5、协助乙方对动火作业部位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下达消防防火整改指令。敦促乙方严格执行电气焊工持证上岗制度、制止违章操作。
6、积极配合各级消防监督检查机关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参与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7、有权对不符合消防设计或者不符合消防法规的施工活动进行停工处理和处罚,对不服从处理的单位进行撤换。
8、由于不按照消防法规及规定或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造成火灾事故的,所有损失由施工队(分包单位)承担,施工总承包单位有权进行进一步的处理处罚。
9、在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或者应急救火时,有权调动乙方的消防小组人员和消防物资。
三、乙方责任
1.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天津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
2.施工现场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分包施工队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
3.乙方应随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对动火作业相邻部位、易燃区域等部位及时向甲方告知。
4.成立现场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经过培训与定期进行演练及实行昼夜巡逻制度,当发生意外火情后可立即组织抢险灭火。
5.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6.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设置的消防器材、消火栓要做到布局合理,成组设置,水龙带齐全,要有明显的消防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消防干管、消防立管及消防栓口设置要符合标准规定。
7.电焊工、气焊工、防水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要按规定开具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 可离去。
8.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气石油气“钢瓶”。
9.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10.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存放与使用安全。
11.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要符合防火要求。库房要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现场、库房内调配油漆、烯料。
12.宿舍及集装箱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及明显的防火标志并有专人负责。废弃材料应及时清除。
13.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场时要进行检验,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1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15.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严禁明火取暖,宿舍内不得使用电暖气、电热毯、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16.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全体作业人员签字手续,且要有具体的防火措施及动火审批,必须配备灭火器、水桶,派专人看护。
17.现场搭设的各种临时建筑,不得使用可燃材料,要有厂方及安装单位验收合格证明后方可使用。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
18.生活区的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使用规定,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停火时要将总开关关闭,经常检查有无泄漏。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到乙方施工完成撤场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总包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
工区经理:
安全负责人:
年 月 日
施工队(分包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现场负责人:
工长或安全员:
年 月 日
为了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职责,强化责任,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职工生命财产和企业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此责任书。
一、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
二、各企业要自觉接受管理,深入落实安全防火工作,经常对全体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技能、消防器材使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保证本部门人员做到四懂四会,即:懂得本岗生产实验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疏散逃生的方法;会处理险肇事故、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疏散逃生。
三、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消防管理范围及责任划分,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使企业的消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具体到个人,同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1.每天下班前应有专人检查安全。
2.必须保证各种用电设备、仪器正常运转,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设备、仪器带病作业。
3.办公室与宿舍禁止私接电源,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酒精炉和煤油炉等灶器。
4.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仪器时,应由电工或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认真检验。室内电路不准变动,因工作必须变动时,要经主管部门批准。
5.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力线路,必需的临时线路要随用随拆,以防火灾。
6.改造、装修,凡涉及变动原用电、用水线路及管道,或新安装线路的,应事先向主管部门申请,并提供改造、装修的线路布置图,以备日后检查、维修。
7.使用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时,严格按照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规章制度。
四、严格消防设施的制度管理
1.各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制定地点,不准随意移动或作其他使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同时保持消防器材清洁完好、有效。
2.维护好本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箱、消火栓、水带、应急疏散指示灯、应急疏散安全出口指示牌、疏散安全出口门标识等。
3.本辖区内的灭火器材无丢失和非正常损坏。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器材应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设置。
镇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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