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陆续发现一些项目由于施工组织不合理、施工顺序不当等原因引起的地下室上浮的事件,造成抗拔桩失效、顶底板开裂、柱体破坏等严重后果,对于工期、成本都造成影响,并增加了安全隐患。对于防止地下室在施工阶段的上浮,我们根据以往的经验、教训,总结出一套技术措施,以供参考:
1. 地下室施工时,应采取有效降水措施,地下水位降至地下室底部最低高程的500mm以下,以保证结构安全。对于面积较大的地下室底板,除常规降水措施外,可在底板中部利用后浇带位置、或集水坑内预埋泄水钢套管等方法,增设抽水点。 2. 如需要停止降水,应确保结构物不会因水浮力而上浮,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对应于塔楼范围的地下室,上部结构应施工到一定层数,具体由设计院根据
计算提出要求,以满足抗浮为准。
2) 对于负重式纯地下室部分,其顶板覆土应全部完成,基坑肥槽应按设计要求
回填完成。
3. 如无法满足第2条要求而需要提前停止降水时,应由设计方提出防止上浮的具体措施,确保措施切实可行后方可实施。
4. 鉴于雨季期间有可能出现的水量骤涨,施工中应结合具体情况采取措施,现列举以下经验供借鉴:
1) 不要封闭地下室底板后浇带,便于地下水从底板后浇带灌入地下室内,以卸
减对底板的水压力。在满足第2条及相关沉降要求、混凝土龄期要求等条件后,方可封闭后浇带。
2) 在集水坑内预埋泄水钢套管,便于地下水从钢套管灌入地下室内,以卸减对
底板的水压力。在满足第2条后,可焊接钢板将钢套管封闭。
泄水钢套管卵石滤水 图1:底板后浇带构造示例 图2:集水坑预埋泄水钢套管示例
3) 考虑好应急措施。一旦遇特大暴雨水量骤增,来不及排水而危及到抗浮安全,
可通过车道等路径,及时向地下室内灌水反压,避免上浮。
5. 一般情况下,采用以下地下室施工顺序可防止地下室浮起:
基坑开挖—>基坑降水(地下室施工期间应一直保持)—>地下室施工—>塔楼范围的地下室达到上部结构施工至满足抗浮层数的条件/负重式纯地下室达到顶板覆土全部完成的条件—>封闭地下室后浇带并停止降水—>后续工序。
6. 关于已完成场地的地下水位抬升的提醒:有的建筑场地的实际已完成标高较原始场地标高抬升较多,并且场地内具有滞留地下水的条件(例如鱼骨状地下室等非场地满铺的地下室),故其实际场地的地下水位标高常常明显高于工程勘察资料中的原始场地地下水标高,形成抗浮隐患。这时,应及时反馈设计方,复核抗浮设计,如有必要应进行设计变更,防止因实际抗浮水位抬升而造成地下室上浮破坏。
7. 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技术管理部沟通,共同研究、分析,以获取合理解决方案。
工程管理公司技术管理部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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