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门”、“大警种”制警务改革的实践与思考——以江西省抚州市警务改革为例
作 者:郑红梅[1];安锦明[2]
作者机构:[1]江西学院,江西南昌330100;[2]抚州市,江西抚州344000
出 版 物:江西学院学报
年 卷 期:2017年 第3期
摘 要:2017年初全国厅会议提出,"要大力推动机制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大部门、大警种制,纵向压缩层级、横向合成作战,最大限度提升整体作战水平"。抚州市在江西省率先探索推进"大部门、大警种"警务改革,将原有的34个内设机构合并组建9个部,做精机关,下沉警力,畅通指挥,重组系统,凝聚合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省机关警务改革提供样本经验,对推进机关警务改革工作具有重要启示意义。但如何深化以提高效能为中心的"大部门""大警种"警务改革,还要不断深层思考、实践探索。
页 码:17-21页
主 题 词:“大部门”;“大警种”;警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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