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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区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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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XXXX有限(责任)公司

工区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地铁8号线8133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现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有序可控,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构建和谐社会,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建设管理办法》、湖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相关办法以及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到“四控制”和“三加强”。“四控制”,即控制施工和交通责任人身伤亡事故,控制机械设备伤害事故,控制隧道施工事故,控制火灾和火工材料爆炸事故;“三加强”,即加强安全控制措施的审批、检查和考核,加强施工劳动安全防护,加强工程安全管理过程控制,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工区,工区各架子队。工区所属各架子队,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切实有效防控措施,实行第一管理者全面管安全,分管领导直接抓安全,安全责任分解到岗、到人的逐级负责制。

第二章 方针、目标

第一条 安全管理方针

本工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作为施工生产的永恒主题,坚持“以人为本,人的生命高于一切,一切事故皆可预防”的安全管理理念,体现预防预控的安全管理思想。

第二条 安全管理目标

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是:以人为本,建立全方位的安全保障机制,全面加强施工管理,强化施工现场作业控制,有效控制施工惯性事故,实现施工安全稳定可控。即:

1、杜绝本工区作业务工人员(含通过劳务派遣的零散劳务)因工死亡事故,因工重伤率控制在0.3‰以下。

2、杜绝本工区一次三人重伤及以上责任事故。 3、杜绝责任交通事故、重大火灾、坍塌、中毒事故。

4、杜绝本工区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和机械设备事故,压力容器检验合格率达到国家、行业标准。

5、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实现安全达标。

第三章 管理体系

第一条 工区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体系,本体系覆盖工区经理到作业人员的所有管理环节和作业环节,涉及与施工有关的所有管理过程和作业过程。安全管理体系是项目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 工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工区成立以工区经理任组长,工区、工区总工程师、工区安全长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及各架子队队长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工区的安全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设在工区安全质量部,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工区经理

副组长: 工区 工区总工程师 工区安全长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各架子队队长 第七条 工区安全管理体系如下图示:

工区安全领导小组

第三条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工区、架子队、工班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应满足国家及上级对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要求,确保满足本项目施工管理安全人员跟班作业的管理需要。

1.工区设安质环保部,配1人和满足项目安全管理需要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工区配专职安全长1人,享受副经理待遇。

3.各架子队配专职安全员2名,各工班设兼职安全员数人。

架 子 1 队 架 子 2 队 架 子 3 队 工区安全管理综合办公工程技术部综合办公室安质环保部计划合约部财务部物资部 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对整个工程安全生产负总责。建立健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部施工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保持本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监控信息系统的有效运行;

第四章 安全管理职责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指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制定和落实本项目部的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工作与项目部施工生产“五同时”(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同考核)的规定;

3)针对新、难、重、险工程项目、特殊工程项目以及不良地质下施工的项目,及时提醒有关部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并督促落实;

4)加强队伍管理,落实各种规章制度;解决好职工的各种劳动福利待遇,防止发生非因工事故;

5)组织事故的抢险、调查和处理工作,及时、准确地上报事故情况; 6)加强对劳务队的综合管理,严格资质审查,签订有效合同,审定施组设计,督促安全措施落实。

2、项目安全职责

1)加强员工政治思想、安全生产和法制教育,确保员工思想积极、健康,遵纪守法;

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协调处理好周边关系,为安全生产营造良好氛围;

3)督促检查安全人员的工作效果,提高安全人员责任意识,确保安全体系正常运转;

4)督促检查本项目部交通、食品安全;督促检查民工合同签定情况和工资的发放情况;

5)督促检查本项目部的安保工作、文明施工及易燃易爆品的管理; 6)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良好秩序。 3、项目总工安全职责

1)项目总工对本项目部安全技术负直接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

2)负责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的制定。结合本项目部工程特点,主持编制本项目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方案和专项方案,负责向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特殊或关键部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实施;

3)主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并指导落实。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

4)监督和指导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的落实和实施。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良好秩序;

5)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指导安全技术教育,参与安全技术培训;

6)积极参加事故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7)负责本项目安全风险技术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 4、安全副经理安全职责

1)具体负责本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对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等工作,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当进度与质量、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首先保证安全;

3)针对本工程特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

4)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5)积极组织施工生产安全检查或专项安全检查,针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

6)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 7)做好安全生产宣传,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8)组织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9)参加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处理,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及时反馈信息;

10)坚持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险情或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不能立即排除的,及时组织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方案并督促落实。

5、生产副经理安全职责

1)积极参与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的研究和制定; 2)合理组织施工生产,认真贯彻执行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

3)监督和指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实施,对电气、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4)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积极参加事故原因调查和处理;

5) 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规程,参加职工安全技术培训;

6) 加强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良好秩序。

6、安质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加强过程控制;

2)负责编制各工种、各工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时督促工程部及各架子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指导落实;

3)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

4)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填写、收集、分类、归档。及时上报各上级安全主管单位要求的安全资料;

5)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好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和日常管理。利用民工夜校每月组织不少于2次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6)负责各种现场安全警示标语、标牌的制做和管理。现场文明施工防护措施的监督和落实;

7)积极配合上级各项安全专项检查; 8)负责上级安全主管单位的接洽和联系;

9)参加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

10)编制各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各部门相关安全责任,并根据制定内容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

11)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12)负责日常安全检查、每周例行检查、专项安全检查、重大节假日或活动前的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13)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及检查; 14)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巡视; 15)负责召开安全例会并做好会议纪要;

16)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令、标准、规程、规范,建立并完善本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是以质量保安全的具体责任人;

17)严格过程控制,狠抓细节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18)监督督促试验室做好试验检验工作,负责不合格品的处置、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的制定;

19)负责全员质量教育,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20)对常见的质量通病制定预防措施并监督落实;

21)按规定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并负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分析安全指标完成情况;

22)负责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贯彻落实。 6、工程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令、标准、规程、规范;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并贯彻落实;

3)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施工条件变化时,及时编制技术交底及作业指导书,并现场指导;

4)编制与下达施工计划,安排施工进度时要有安全生产指标与措施要求; 5)负责本项目部安全风险技术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 6)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事故原因调查。 7、工程部安全职责

1)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保证安全工作与生产协调一致。对公司、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决定、通知,应及时召集有关人员依据具体的情况制定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2)应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部门会议每月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问题、推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效经验;

3)组织制定、修改有关各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制度,负责推广先进的技术措施和管理经验,组织开展技术措施攻关活动。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审批后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4)组织检查本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重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施工要纳入生产计划,列入正式工序,给予时间保证;

5)对于安全办提出的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分析研究,解决防患于未然;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的施工活动应视同生产任务,纳入生产计划安排;

6)坚持按合理施工顺序组织生产,要充分考虑职工的劳逸结合,认真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在生产任务与安全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安排解决安全生产工作;

7)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教育日常工作,经常组织职工学习本项目和公司有

关的规程,在学习中要对照检查情况。要检查是否有违章的指挥,职工是否有违章操作的情况;要教育职工养成遵章、守法的好作风。要提倡职工大胆监督违反规程的不良倾向;

8)按规定汇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协调重大事故的调查研究和处理工作,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8、计划部安全职责

1)在进行工程计划、概预算管理同时,必须列入施工安全措施经费; 2)在编制工程施工计划时,作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时考核,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开支,作到专款专用;

3)工程发包前,会同安质部门对承包方进行安全资质审查,不合格者严禁录用;

4)进行工程项目完工结算与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必须根据有安质部门的审核签字;

5)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项目时,必须签订工程安全协议。对承包方必须按规定预留安全施工保证金;

6)检查、总结施工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总结安全施工情况。

9、计划部安全职责

1)编制和下达生产计划时,应列入安全生产指标和措施要求,并有奖惩制度;

2)分析检查生产计划指标完成情况;

3)与施工队签订经济合同时,必须包含安全目标和要求。审查安全资质、信誉。

10、物资部安全职责

1)负责机械车辆、电气设备、压力容器的检查;

2)参加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和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

3)参与制定有关设备维修、保养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实施;

4)参加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的制造和安装,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应按固定资产的设备进行管理;

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做出因设备缺陷或故障而造成事故的

鉴定意见;

11、物资部安全职责

1)负责机械车辆、电气设备、压力容器的检查、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2)参加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和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

3)保证所购买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及其它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提供“三证”; 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所需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并提供“三证”;

4)保证所购的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合格,保证其有效性;

5)及时委托检验所购主材和设备,保证购买的主材和设备合格,不合格的及时清退;

6)负责现场材料和设备的码放和标识; 7)负责安全保障设备、仪表的技术鉴定;

8)负责制定机械、电气设备操作规程,并负责落实;

9)配合安质部进行机械、电气设备等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12、财务安全职责

1)根据实际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根据项目的章程,统筹落实安全生产材料、设备、技术经费; 3)按财务制度对审定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定安全经费的需要并进行统一资金调度;

4)设立专项资金,随时调查、监督使用安全经费的情况,杜绝各类占用经费的现象;

5)由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安全技术部门同意,不得拨款; 6)要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没有安全部门签注同意的费用,不准报销;

7)年终进行安全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和总结;

8)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汇报安全经费使用情况,以利于领导正确决策; 9)按审定的计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费用,并合理开支;

10)对不按计划拨付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或对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监不管、擅自核销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11)按照国家、地方及公司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防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满足标准要求;

12)按有关规定的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同时实行财务监督;

13)确保安全教育经费的开支;

14)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建立安全生产基金,办理安全奖、罚款手续。 13、财务部安全职责

1)保证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劳保用品所需的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资金使用台账;

2)根据制度规定,及时落实对安全生产先进或落后单位或个人的奖惩; 3)及时为工人办理和缴纳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

4)按有关规定合理储备现金,并确保现金安全,做好防盗工作。 14、综合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负责传递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和批示精神及安全文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文件及材料;

2)认真督察安全目标管理的相关事项,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建议及提案,负责落实项目与工区的安全督查、检查;

3)为项目开展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为公司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处置提供后勤保障;

4)负责组织并加强公司人员内保教育和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 15、综合办公室安全职责

1)积极参与及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法制和消防宣传教育,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2)加强食堂管理,保证职工饮食安全,杜绝职工食物中毒; 3)加强生活区和办公区日常管理及消防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4)负责劳动合同管理,及时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

5)贯彻执行交通安全法规,经常对司机及施工人员进行交通法律法规教育; 6)监督现场围挡、场容场貌、材料码放、垃圾清运等文明施工及环保工作。负责处理与周边单位或居民的扰民及民绕问题;

7)负责日常治安质督检查工作,防止材料丢失、财物被盗及其他刑事案件发

生;

8)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 16、安质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加强过程控制;

2)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

3)负责编制各工种、各工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时督促各架子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指导落实;

4)负责各种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审核;

5)负责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好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和日常管理。利用民工夜校每月组织不少于2次的安全教育;

6)积极配合上级各项安全专项检查; 7)负责上级安全主管单位的接洽和联系;

8)参加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

9)负责编制各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各部门相关安全责任,并根据制定内容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

10)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11)负责日常安全检查、每周例行检查、专项安全检查、重大节假日或活动前的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12)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及检查; 1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巡视; 14)负责组织召开安全例会;

15)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负责各架子队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的编制、内业资料的监督、上级文件的落实、安全员管理;

16)及时完成项目部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17、安质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加强过程控制;

2)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

3)负责督促各架子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旁站监督; 4)负责及时收集各架子队安全资料;

5)配合架子队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好特殊工种的日常管理; 6)负责各种现场安全警示标语、标牌的管理。现场文明施工防护措施的监督和落实;

7)积极配合上级各项安全专项检查;

8)参加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9)负责配合本部室完成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10)负责日常安全检查、每周例行检查、专项安全检查、重大节假日或活动前的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11)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及检查; 1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巡视; 13)及时完成项目部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18、架子队队长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规章制度,遵守和落实项目部下发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

2)熟悉管区内的地下管线情况,做好管线的保护工作。对关键工序的施工,除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作业外,架子队队长必须现场跟班作业;

3)负责对所辖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安全管理和并配合安质部进行教育,保证所有工人,尤其特殊工种,经过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充分发挥安全员和班组安全员的作用,认真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做好“三检”(工前检、工中检、工后检)工作;

5)负责本架子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或险情,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不能排除的,立即上报项目部;

6)积极参与并组织事故的抢险和善后处理,及时向上级汇报情况,不得隐瞒事实;

7)协助主管领导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 19、现场安全员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2)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 3)坚持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4)负责组织召开本架子队各种安全教育;

5)监督指导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关键工序必须跟班作业;

6)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并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和落实整改措施; 7)做好各项检查记录;

8)负责填写、整理日常安全资料并及时上交安质部; 9)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和动火作业的审批; 10)及时完成项目部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20、工班长安全职责

1)认真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开展安全活动,不断提高班组成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做好班前讲话,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对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和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时立即解决或向上级主管报告;

3)不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对上级的违章指挥应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执行,及时制止班组成员的违章作业,认真接受安全人员的检查监督;

4)遇到有不安全的异常情况出现时,应及时检查(或停止作业进行检查)并报告上级主管人员,查明情况、确定无安全问题后才能继续作业;

5)严格控制班组人员带病上岗、疲劳作业和单人承担重、险与需要轮换、监护的作业;

6)当遇有施工需要,必须临时拆除某些拉、撑杆件以及需对技术措施作某些变动时,必须报告架子队技术主管批准并采取安全弥补措施,不得擅自更改;

7)发生安全、伤亡和未遂事故时,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不准隐瞒不报或擅自处理。

21、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掌握安全作业的有关规定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措施的规定进行作业,不擅自改变,有问题时应报告班组长;

3)自己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别人也不进行违章作业,有权拒绝来自任何一级的违章指挥。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不伤害自己;

4)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报告班组长或值班人员,并告知工

友。采取应急措施,注意保护现场;

5)认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服从班组长安排;

6)工作前,熟悉作业环境,了解作业危险因素;工作中注意观察、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团结互助。时应将注意事项及时传递给下一班工友。

第五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教育培训计划

工区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由安质环保部根据培训需求向综合办公室提交培训需求计划,综合办公室汇总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工区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工区经理批准实施。

第二条 安全意识能力教育培训 1.全员安全意识培训

工区负责对本级人员和架子队管理人员,进行全员安全意识的培训。 各架子队负责本级及所有参与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的培训,全员安全意识的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

(1)国家或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 (2)企业和本项目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3)企业和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形势、任务。 (4)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重要性的必要性。

(5)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理念、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管理方针,提高全体员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安全管理能力教育培训

工区负责对架子队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能力的教育培训,必要时协作架子队对作业班组专兼职安全员进行安全管理能力的教育培训。

各架子队负责对本架子队所有班组长,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管理能力的教育培训。

安全管理能力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1)安全管理依据 (2)安全管理方法

(3)安全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权限 (4)本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责任)技术知识

(5)危险源识别、分类和监督控制的基本技能 (6)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的基本方法 (7)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3.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

工区负责特殊工种的集中教育培训和取证。

各架子队负责本管段内所有工种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 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1)岗位任职条件,

(2)施工工序或作业操作过程正确的作业方法 (3)作业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4)操作作业岗位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 (5)遇到危险时的自我保护方法和应急施救方法 (6)危险源的位置,危害程度及对危险源的控制方法 (7)工区及架子队对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规定 4.安全应急管理能力教育培训

工区和各架子队分别负责本级安全应急管理能力的教育培训; 安全应急管理能力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1)使各级各类人员熟悉本人在应急管理体系中的职责 (2)了解和掌握应急工作程序 (3)组织应急演练

(4)熟悉应急救援的基本方法

(5)提高预防事故发生和遇险情况下降低和减少事故损失的意识和能

力。

第三条 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与考核

安全教育培训应贯彻于施工的全过程,根据不同时期的施工特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制定与实施不同阶段的教育培训计划,在以下环节必须进行教育培训。

1.工程开始施工之前,节假日停工复工之后。 2.第一次进入现场的新职工(含农民工)。

3.第一次上岗的特殊作业人员和在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场所工作的人员。 4.发现存在较大安全生产隐患或存在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行为而导致存在较大事故隐患时。

5.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整改时。

6.本单位或兄弟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

安全教育培训的频次应满足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能力的需要,工区每年不少于1次,集中教育培训应对培训人员进行书面考核,培训组织部门保存教育培训计划,内容、参加人员签到表和考试试卷成绩单等,工区所有特殊岗位和特殊专业工种作业人员应经有培训资质的单位培训考核,做到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六章 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 工区安全检查

工区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每星期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专项检查;工区安全检查由工区经理或工区安全长及由有关业务部门组成检查组实施检查。

第二条 日常安全检查

架子队分管安全的副队长及架子队专兼职安全员,应每天对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架子队安全管理人员划片分工负责,进行日常巡回检查,在危险性较大和特殊过程施工时,应跟班作业。工班安全员应全过程跟班作业,应先于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检查现场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特别在隧道施工中,掘进爆破后应首先进入掌子面,观察爆破情况,制定排险方案,在急、难、险、重情况下要对全过程进行安全监控,不许擅离职守。

第三条 安全检查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应根据不同时期的施工情况有重点和有针对性,工区和架子队制定《安全检查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的检查内容、方法、评分标准及奖惩措施。工区和架子队组织的安全检查,检查前应编制检查表,针对现场实际情况明确检查内容,架子队安全副队长和专兼职安全员,应对分管区域内危险源分布、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做到心中有数,日常检查的内容应覆盖每一个重要的设施、岗位和操作过程。

第四条 安全检查方法

安全检查应采取普通检查和重点抽查的,安全大检查要有检查计划、检查表、填写施工安全登记薄和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下发检查通报。日常安全检查应建立检查记录,体现检查内容时间和现场实际状况,发现问题应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或经济处罚通知单。检查记录应体现安全责任的可追溯性。

第五条 隐患整改和验证

对监理及上级单位检查中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应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在

规定的时间内采取有效措施完成整改工作,应建立和保存整改活动的有关记录、照片等证据,填写整改报告报检查单位验证整改情况。

隐患整改情况验证由检查单位或委托受检方负责人进行验证,隐患整改必须提出防止再次发生的纠正措施。

第七章 安全技术方案预控及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第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科学、合理、安全、可靠是实现施工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工区建立安全技术方案预控和技术交底制度。

第二条 安全技术方案预控制度

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由工区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必要时聘请有关专家验证,报监理审查,经业主批准后实施。

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应在充分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结合环境和地质条件、施工工艺及设备、施工水平、经验及工程特点等,特别针对隧道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塌方、瓦斯、突石、突泥、突水、岩爆、大变形等特殊地质情况,能对施工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的情况下进行编制,使方案和措施能够真正达到指导施工,控制风险的目的。

第三条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工区负责编写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工区总工组织对各工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各架子队编制的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由架子队技术主管组织对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工区必须建立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交底由工区→架子队→班组→作业人员逐级通过会议形式进行书面交底,交接双方要记名会签,并存档备案。

第八章 设备安全管理与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第一条 设备安全管理

本工程中的压力容器及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管理须遵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令第373号)执行。

1.施工现场各种机械设备须严格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2.租用的机具设备,双方必须签订租赁协议,在使用、维修、保养和安全

责任等方面,均要在协议中明确各方的职责。

3.各种设备进场后,均要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好验收记录,建立设备管理台帐。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并应在设备投入使用前挂好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4.起重机械、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由有资质单位装拆及检测、验收登记制度。

5.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6.各种机械设备和所使用车辆应牌、证齐全,并定期维修和保养,不准带病作业。

7.大、中型机具设备、船舶和车辆必须有专人负责,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有专职指挥,持证上岗。

第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工区和各工班建立本级特殊岗位特种作业人员登记档案,收集确认进入项目管理和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经过了专门安全知识和作业技能的培训,取得了特殊岗位和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验证具有相应的实际能力,方可上岗。

第三条 危险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书面告知制度

各架子队及试验中心,应根据集团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逐级对照现场实际存在的岗位和作业过程,逐项将相关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印制成标牌,卡片或活页,悬挂或下发到每一个作业岗位或作业人员,使其了解或掌握正确的操作作业方法。

各级安全监督管理人员,重点检查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及时制止纠正违章现象。

第九章 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工区为参加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对从事危险性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由安全管理部门确认参保人员,财务部门办理保险业务。

第十章 车辆运行运输安全作业制度

为了加强我工区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车辆及工区车辆的安全运行,保证工程用车有序、安全和财产安全,工区根据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和各管区的交通路况的具体情况,提示工区的各级管理人员和各种车辆操作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意识,保证行车安全及保证集体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工区各管段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及车辆的使用情况,合理使用及安排,制定车辆机械安全措施及规定,要有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二条 开工前认真组织各种车辆,机械的操作人员(司机)学习“法”“道路交通法”,及各种车辆的操作规程、机械原理等有关规定,提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各种故障的能力,使每个司机在思想上、认识上的一种体现,始终把安全意识放在首位,让每一位操作人员知道安全就是生命,生命来源于安全。

第三条 操作人员(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有效的证件,根据所学专业内容进行持证上岗,严禁无证驾驶和操作各种机械车辆,杜绝非司机操作,杜绝司机让与其他司机及无关人员进行操作(执行交通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第四条 操作人员(司机)必须服从工区的统一指挥、统一安排,按照安排的项目及行车线路行驶,严禁绕道行驶及任意改变路线,严禁私自出车或未经领导安排同意出车办私事,有人在没有领导安排的情况下要求出车,司机有权拒绝有违“交通法规”的行车及活动。

第五条 驾驶人员在出车前,必须对所使用的机械车辆进行试运行,并对机动车的安全性能进行认真的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健全的车辆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不安全隐患的机动车,杜绝带病运转行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提出进行维修,一旦发现故障可拒绝行车,必须保证车况良好。

第六条 驾驶员必须严格“道路交通法”及长沙市交通规则,按照交通规则认真驾驶自己的车辆,在公路行驶过程中,后车与前车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

止紧急事件发生。根据所行驶的路况调整行车速度,杜绝超速行驶和开英雄车,有下列情况之一禁止超车:

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 2.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3.前车为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

4.行径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考虑超车条件(执行“道路交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另外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谨慎驾驶,过有交通路口应减速行驶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现行。

第七条 严谨司机疲劳驾驶,病中或病后驾驶,感觉身体不适时向领导报告请假,不能强行出车。

第 机动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如超载,长、宽、高及散物,还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毒品及有毒危险品应执行“道路交通法”规定中的四十六、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五十条之规定。

第九条 车辆行驶在公路或高速公路上时,驾驶人员和乘坐人员应按规定系好安全带,严禁司机与乘坐人员说话、接打手机,应集中精力开车,应执行“道路交通法规”第五十一条文规定。

第十条 严禁司机酒后开车,严禁带车人员劝司机喝酒,司机应自己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现司机喝酒或因喝酒造成的交通事故的,除交到当地有关部门处理外,工区根据管理规定及情况进行处罚。酒后害人害己,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及你家庭的幸福,请司机一定要提高警惕,把好方向盘,掌握好刹车和油门。

第十一条 在车辆进入加油站,应停止吸烟、关掉手机,严格执行加油站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在道路上发生事故,驾驶人员应立即开启危险警报闪光灯,并在一

定的距离设警示标志,应及时报警。遇到交通事故时应积极协助抢救,执行“道路交通法”第五十二、六十八、七十、七十一、七十二条文之规定。 第十三条 文明驾驶,做到礼让三先,杜绝开飞车和英雄车。

第十四条 严禁司机在车辆启动着的情况下离开车辆,如下车时必须熄火、拉上手闸、取下启动钥匙,并停放在平坦的位置上,杜绝停放在上下坡,如确要停放在上下坡时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滑动。

第十五条 做好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到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维修养护,确保机械保持良好的运转性能,并做好记录。

第十六条 定期不定期的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与学习,时刻提醒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并让每个人知道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只要有一念之差就可能造成交通事故,安全高于一切。

第十七条 要保持车辆内外干净、美观、要对机械车辆经常清洗。

第十一章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条 落实安全责任目标

工区经理与各架子队队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架子队与各工班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安全目标责任要明确双方的职责,权限和义务,制定完成责任目标和违反责任目标的行为应给予奖励和处罚。

安全目标责任书经严格考核后每年度兑现奖励与处罚。工区制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奖励处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落实岗位安全责任

安全责任最终应落实到每个作业岗位和操作过程,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应采取六项预控措施:

1.制度预控

工区重点加强安全管理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用明确有效的规章制度来约束管理行为和作业行为。

2.方案预控

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重要的是将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技术方案,不折不扣的落实到操作岗位和作业过程,以此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3.意识预控

全员的安全意识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前提,工区各级要把全员安全意识教育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遍教育,重点培训,使参加施工人员始终做到警钟长鸣

4.技能预控

工区着力培训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事业心,分层次开展技能培训,提高管理能力,增强现场监督检查的有效性。

各架子队要对现场作业人员劳动技能和安全防护技能进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防护能力。

5.检查预控

工区和各架子队组织的安全大检查要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的进行,检查要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发现问题要盯住不放,彻底整改,通过检查真正防除事故隐患。

6.奖惩预控

工区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管理奖罚规定实施奖罚。

第十二章 安全生产其它要求

第一条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要符合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

要有安全可靠的内外围栏,有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牌、安全标语。主要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牌、文明施工网络图等要上墙或悬挂在醒目处。

第二条 爆炸物品的管理

爆炸物品使用和管理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1984年颁布)执行。

第三条 本工程中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和管理须遵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44号令)执行。

第四条 防火安全管理

工区在工程建设中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制定和落实消防工作逐级负责制及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检查和演练,确保工程建设中的消防安全。

1.工区经理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和消防队,建立并落实动火规定等消防管理规章制度。

2.按规定配置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并建立消防器材分布图和消防档案。

3.建立电工、焊工、木工、油漆工、危险品管理员、物资仓库管理员、油库管理员等人员的防火责任。明确重点防火部位,落实安全防火措施。

4.明火作业要按作业区域、作业性质、作业层次的不同,划定动火级别,办理相应等级的动火证,动火必须达到“二证、一器、一监护”的要求。

5.建立并落实危险品、木工间、油库、物资仓库、氧气、乙炔气瓶等的储运和使用的防火管理制度和夜间巡视制度。油库、危险品仓库和变配电间要设置,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准露天堆放油桶和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必须入库管理。

6.建立并落实消防培训制度,使从业人员熟悉消防知识,了解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做到三懂(懂得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三会(会用消防器材、会处理火灾事故、会火灾报警)、三能(能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能及时发现火灾火险、能有效扑救初发火灾做好自防自救)。定期进行消防检查。

7.工区按照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对各工区生产、生活、办公等区域消防安全进行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火灾报警、灭火设施、防烟排烟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对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等的设施是否规范;施工工人集中居住和现场工点消防耐火等级、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等是否满足要求;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存储、管理以及危险爆破品使用是否满足消防要求;生产、生活、办公区域周边存在的自然火源、人为火源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险源。

第五条 用电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要求单独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绘制有关电气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工区总工程师审批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现场用电设备布置应按图进行。

2.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应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要求,电线电缆必须按要求敷设,不可随地拖拉。必须采用标准型漏电保护电箱,不符合要求的配

电箱一律不准使用。要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制,所有配电箱要统一编号,专人管理。

3.低压线路架设和电器使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照明线路、灯具等安装高度要符合标准化工地管理规定要求。

第六条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

1.高处作业要有专项施工方案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安全论证和建立审核批准。

2.高处作业平台、升降机和施工脚手架等相关设施需充分考虑各种工况下的安全可靠性,并有防风加固措施,搭设完毕后应组织专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

3.平台作业要按规定搭设防护栏杆和踢脚板,外侧和底面要挂设安全网;人行通道要满铺走道板,并绑扎牢固。登高作业要走扶梯,严禁攀爬;高空作业人员要系好安全带,严禁上下抛物。

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架子工等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

5.高处作业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并严格交制度。 第七条 建立内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措施

教育驾乘人员遵守交通法规,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

营业线施工必须严格执行“施工不行车,行车不施工”要求。涉及既有铁路的施工项目必须按照铁道部下发的有关安全规则和广州铁路(集团)公司下发的《关于印发〈广铁(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广运发[2008]282号)、《关于发布〈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建发[2006]31号)、《广铁(集团)公司管外单位在管内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广安发[2010]94号)等文件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制定相关安全制度措施,主动与广铁(集团)公司的相关部门及站段联系,提报详细的施工方案,取得相关的施工许可证、签订相关的安全、配合协议后,派驻站联络员防护后方能施工。跨铁路线作业必须在天窗点内进行,严格落实好安全防护工作,并自觉接受运营管理单位的监督和检查,以保证行车安全。

第九条 安全管理台帐

工区及架子队要建立安全台帐管理制度,将工区主要负责人安全资质资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资质资料、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资料、安全专项措施、应急预案、特种设备名录、消防设施名录、安全防护用品名录、火工品名录、安全检查情况、安全培训资料、安全生产总结、安全事故台帐等有关资料分门别类规范管理。

第十条 安全例会

1.工区定期召开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例会,总结上期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布置当期安全管理重点工作,制定重点工程安全控制措施,研究决定上期安全评比和考核事宜。

2.架子队安全工作周例会:每周架子队召开安全工作周例会,总结上周安全情况,对下周工作作出安排。

3.安全工作例会形成文字资料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 施工防洪预案

工区及架子队制定严密科学的年度施工防洪预案,工区防洪预案报送上级及相关单位审定备案,架子队防洪预案报送工区备案,防洪时间为每年4月1日至8月31日,可视情况适当延长防洪期限。

第十三章 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

第一条 经工区年终考核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的,将给予奖励。

1.工区属各单位年内无亡人和重伤事故(含我方负主要责任的伤亡事故)及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等级事故的单位,工区将按年末总人数人均500元计发单位奖。

2.对工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如在全工区范围无因工伤亡事故,年终兑现奖金,组长3000元/人,副组长2000元/人,成员每人1000元。

3.凡年终被工区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架子队,除按以上兑现安全奖金外,另一次性奖励架子队3000元。该架子队长奖励1000元。

4.对于被分公司以上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或在施工中清除重大事故隐患的,将按颁发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分别给予适当的精神和1000元奖励。

5.本工区设置竣工安全奖,在工程完成后,达到本工程的安全目标, 由工区对参加施工的项目管理人员、架子队的职工进行嘉奖。奖金分配原则与工作岗

位、贡献、建安投资、施工难度、工程管理过程的记录相联系。

第二条 根据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的处罚规定,工区将按下列标准实施经济处罚。

一、有关处罚标准。

1.各部门及架子队发生职工伤亡事故,被分公司以上级实施经济处罚时,由事故部门及架子队全部承担经济罚款。另外,工区对有关单位实施经济处罚的标准是:

①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1人处以事故部门及架子队罚款5000元。 ②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1人处以事故部门及架子队罚款20000元,罚架子队长1000元。

③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处以事故部门及架子队罚款50000元,罚架子队队长2000元。

2.我方负主要责任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经济处罚标准按以上标准执行。 3.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经济处罚标准:

发生机械设备或火灾等事故,一次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除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外,工区处以架子队罚款20000元,同时处罚架子队队长1000元。

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除按以上条款规定标准罚款外,将加重处罚: 1.无故不按规定时限调查结案的,每件事故另加一倍罚款。

2.谎报或隐瞒死亡事故和其它应快报的事故而未报,被上级主管部门查出的,每件事故另加一倍的加罚;已获得荣誉和奖金的,除返回奖金、奖牌外,再处以与奖金等额的罚款。

3.对谎报或隐瞒职工死亡事故及其它应快报事故而未报的架子队有关领导人员,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4.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限改而未改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隐患架子队500-5000元,另处罚工架子队队长100-500元。

5.凡有一次不按规定上报材料的,除通报批评外,处以单位1000元罚款。 三、对造成重大职工死亡事故及其它重大事故的,要同时依照集团公司安质(1996)072号《关于转发总公司中铁建安(1995)487号《关于转发铁道部〈铁路重大职工死亡事故责任领导人行政处分办法〉的通知》和(1996)7号《关于印发〈责任者对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有限赔偿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给予有关责任领导人行政处分和对事故责任者实施有限赔偿。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 安全检查奖罚明细 见附件《安全检查奖罚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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