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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材料

来源:榕意旅游网


事项名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办程序: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委托省辖市、省直管县安全监管局受理和审查。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按照规定格式和数量向省安全监管局政务受理中心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3.省安全监管局政务受理中心对资料的齐全性和法定形式符合性进行审查,依据审查结果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出具不予受理、补正告知或受理通知书。

4.对已经受理的申请,移交监管三处审查。

5.对同意颁发的,申请单位须持受理通知书,到省安全监管局政务受理中心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同意颁发的,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予颁发通知书》。

申报材料:

(一)申请材料(胶装二份)

1.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文件、申请书;

2.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4.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和特种作业操作证;

5.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的文件;

6.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原则上要有缴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7.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

8.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或相关登记证明材料;

9.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

10.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同意投入生产(使用)的意见书;

11.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

12.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还应当提供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

(二)修改完善后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一式二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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