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医院书写疾病诊断、病名顺序的规定

来源:榕意旅游网


医院书写疾病诊断、病名顺序的规定

为了加强医院病案管理,提高医院统计质量,便于疾病的分类、编码和微机录入,根据《国际疾病分类》中关于书写诊断病名顺序的要求,特作此规定,望临床各科医生在确诊住院病人疾病时按下列要求书写诊断病名。

1、本科疾病与其它科疾病;本科疾病在前,其它科疾病在后。

2、急性病与慢性病:急性病在前,慢性病在后。

3、传染病与一般疾病;传染病在前,一般疾病在后。

4、重病与轻病;重病在前、轻病在后。

5、外伤与中毒或一般疾病:外伤、中毒在前,一般疾病在后。

6、原发疾病与合并症:原发疾病在前,合并症在后。

7、肿瘤和其它疾病:肿瘤在前,其它疾病在后。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