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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资料移交要求

来源:榕意旅游网


关于安装工程资料移交的要求

为使安装工程竣工资料能够完整、顺利地进行交接,特对安装工程竣工移交资料的内容及形式作以下统一要求。

◆竣工资料内容分为以下四大部分:

一、 检测检验报告部分(包括机械、电气、控制、电缆及辅助设备和材料)

1、 设备、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

2、 设备安装和施工(如焊接、找正、硫化、调试、电缆接头等)质量检验报告。

3、 电气设备、电缆及电控系统的试验、检验报告。

4、 设备注油记录,单机、整机调试记录。

二、 技术交接资料

1、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澄清函、工程移交验收报告、施工资料移交书。

2、 开、竣工报告。

3、 施工组织措施(包括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措施)。

4、 施工单位资质,管理、技术及特种岗位操作人员资质证明。

5、 原设计图纸,工程竣工图纸(包括加工件),设计变更或更改通知书、设计单位变更传真件、重要工程变更会议纪要、图纸会审记录、监理通知单、重要的会议纪要。并附电子版(签字盖章后扫描或拍照)。

6、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隐蔽工程记录(会议纪要)、中检验收记录。

7、 设备试运行方案。

8、 操作、维护培训记录。

9、 主要设备开箱验收资料。

三、 产品说明书

包括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使用及维护说明。如量太大,可分类装订(如机械部分、电气部分、集控部分等)。

四、 产品合格证

包括主体设备、安装辅助设备及材料(如硫化机、钢材、焊材等)。

◆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并分类装订,每份资料要有目录和封面,所提供资料应有相关单位的签字或盖章认可。

以上资料均要求按6套准备(包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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