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练习试卷9 (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刑法学
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75分。
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 我国刑法规定,对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处罚原则是( )。 A.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B.按照其所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C.按照犯罪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 D.从重处罚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刑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 知识模块:刑法学
2. 如果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则教唆犯( )。 A.不构成犯罪
B.应当减轻,免除处罚 C.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D.可以减轻,免除处罚
正确答案:C 解析:《刑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如果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知识模块:刑法学
3. 从共同犯罪的分工上,可以将共同犯罪的形式划分为( )。 A.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 B.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 C.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
D.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共同犯罪形式的分类。选项A是依据共同犯罪是否能够依据法律规定任意形成而对共同犯罪形式所作出的分类,选项C是依据共同犯罪有无组织形式而对共同犯罪形式进行的划分,选项D是根据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而对共同犯罪形式作出的划分。 知识模块:刑法学
4. 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事前通谋的销赃行为构成盗窃的共同犯罪
B.李某教唆一名13周岁的人奸淫幼女,二人构成共同犯罪
C.两名互不知情的人同时杀同一名仇人,致其死亡,二人构成共同犯罪 D.李某教唆王某强奸,但是王某却实施了抢劫行为,二人构成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A 解析:B是间接正犯,C是同时犯,D是教唆未遂,都不是共同犯罪。 知识模块:刑法学
5. 对于一般主犯,( )。
A.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B.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C.应当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D.应当按照其实行的全部犯罪处罚
正确答案:A
解析:参见《刑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关于主犯问题,考生还应当特别注意的是主犯的分类。根据《指南》的观点,我国刑法中的主犯分为以下三类:(1)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是首要分子的一种;(2)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是首要分子的一种;(3)在其他犯罪集团或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刑法》对于上述三类主犯的处罚原则是不同的:对第一类主犯,即对组织,领导(起策划,指挥作用)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依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其他主犯,应当依照其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知识模块:刑法学
6. 按照共同犯罪是否有组织形式,可以将其分为( )。 A.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 B.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 C.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
D.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共同犯罪形式的分类。选项A是依据共同犯罪是否能够依据法律的规定任意形成进行的分类,选项B是依据共同犯罪人之间是否有分工进行的分类,选项C是依据共同犯罪有无组织形式进行的分类,选项D是依据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进行的分类。 知识模块:刑法学
7. 下列哪些人属于胁从犯:( )。 A.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B.被诱骗参加犯罪的 C.被强制参加犯罪的 D.被教唆参加犯罪的
正确答案:A 解析: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被胁迫参加犯罪是指在他人暴力威胁等精神强制下,被迫参加犯罪。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没有完全丧失
意志自由,因此,仍应对其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行为人身体受到完全强制,完全丧失意志自由时实施的某种行为,以及符合紧急避险的行为,不成立胁从犯。注意,在1979年《刑法》中,胁从犯包括被胁迫,被诱骗两种形式,现在则只有“被胁迫”一种形式。 知识模块:刑法学
8. 下列关于胁从犯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胁从犯是指在他人的暴力强制下被迫参加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 B.胁从犯是指在他人的精神强制下被迫参加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 C.胁从犯是指被他人诱骗参加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
D.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正确答案:D
解析:此题涉及到了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标准问题:(1)实行犯,非实行犯是以行为的性质为标准划分的;(2)主犯,从犯,胁从犯是以行为人的地位和作用来划分的;(3)教唆犯,帮助犯是以行为人的性质为标准划分的。 知识模块:刑法学
9. 从犯是指( )。 A.从犯都是非实行犯 B.教唆犯不能构成从犯 C.从犯包括胁从犯
D.实行犯也可以构成从犯
正确答案:D
解析:故意杀人罪可以由一个人单独实施,不是必要共同犯罪。 知识模块:刑法学
10. 某甲和某乙合谋盗窃一家电器仓库,由某乙先配制一把“”。数日后,某乙将配制的钥匙交给某甲,二人约定当晚12时在仓库门口见面后行窃。晚上,某乙因害怕案发后受惩,未到现场,而某甲如约到现场后,因未等到某乙,便用“”打开库房,窃得手提电脑2部,价值人民币2万元,销赃后得赃款13000元。事后,甲要分给乙300元,某乙推脱后分文未取。某乙的行为( )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盗窃罪,但属于犯罪中止 C.构成盗窃罪,但属于犯罪未遂 D.与某甲一起构成盗窃罪既遂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尽管是一道超《指南》的问题,但是,由于它综合考查了犯罪的停止形态和共同犯罪问题,并且多次出现在各种考试中,因此,我们选择此题作一简要概述。选项A,C很容易排除,而选项B,D则是针对此类问题的两种不同观点:(1)中止说。某乙主观上慑于法律的威严,害怕受到惩罚而未按约定时间去作案,事后也并未接受赃款,应按犯罪中止处理,即选项B。(2)既遂说。某甲与某乙共同盗窃,在共同犯罪中,各个行为人的行为是一个整体,某甲盗窃既遂,其共犯某乙的行为也应视为既遂,即选项D。我们认为,依据目前
的通说,应当选择D,因为在共同犯罪中,所有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的,因此,其中任一共同犯罪人意欲中止犯罪,必须在主观上切断与其他共犯之间的共同故意联系,客观上抵消自己先前行为对沟通行为所起的合力作用,使之消除对犯罪形成既遂的原因力。在本案中,某乙先前的提供“”的行为足以造成犯罪既遂结果的发生,此时,某乙自行消极地退出犯罪,并没有消除其先前行为对犯罪形成既遂的原因力,因此,不能成立犯罪中止,只能成立犯罪既遂。 知识模块:刑法学
11. 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 )。 A.都是主犯 B.都是从犯 C.有的是从犯 D.可能是胁从犯
正确答案:C
解析:教唆犯和主犯,从犯,胁从犯的分类标准不同,根据教唆犯的特点以及《刑法》第29条规定的“教唆犯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可以分析出教唆犯可能是主犯或者从犯,但不可能是胁从犯。 知识模块:刑法学
多项选择题第21-2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12. 甲,乙,丙三个好友在饭馆喝酒,恰巧与甲有矛盾的丁也来到该饭店,二人再次发生争执。乙,丙见状上前帮助好友甲,三人联手将丁打成重伤,其行为是( )。
A.属于共同犯罪
B.属于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 C.属于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D.属于简单的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A,C,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共同犯罪的形式,其中,简单的共同犯罪是指所有的共同犯罪人均为实行犯的情形。 知识模块:刑法学
13. 犯罪集团的成立条件包括( )。 A.犯罪主体必须是三人以上
B.犯罪组织成立的目的在于实施犯罪
C.犯罪人所共同建立的组织具有相当大的稳定性 D.犯罪分子之间相互纠合,体现出一定的组织性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根据《刑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 知识模块:刑法学
14. 实践中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有( )。 A.二人以上的共同故意不作为 B.二人以上的共同过失行为
C.二人以上同时各自在同一场所实施某种故意犯罪 D.二人以上先后在同一场所实施某种故意犯罪
正确答案:B,C,D
解析:作为与不作为是犯罪行为的两种形式,二人以上共同故意不作为同样可以成立共同犯罪。 知识模块:刑法学
15. 下列情形中,成立共同犯罪的有( )。
A.甲,乙共谋共同杀丙,届时,乙因为生病而没有前往犯罪地点,由甲一人杀死丙
B.甲在境外购买毒品,乙在境外购买大量淫秽物品,然后,二人共谋共雇一条走私船回到内地,被查获
C.甲发现某商店着火,便立即叫乙,说现在是趁火打劫的好时候,我们一起去吧。乙便和甲一起跑到失火地点,窃取后各自回家
D.医生甲故意将药量加大10倍,护士发现后请该医生改正,医生说这名患者太坏,死了活该。护士就不吭声,按照甲开的处方给患者用药,导致患者死亡
正确答案:A,C,D
解析:对选项B,案中甲,乙的犯罪故意内容不同,不构成共同犯罪。 知识模块:刑法学
16. 我国刑法典将共同犯罪人分为( )。 A.组织犯 B.帮助犯 C.教唆犯 D.胁从犯
正确答案:C,D 解析:《刑法》第26条至第29条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选项A,B是刑法理论上的分类。 知识模块:刑法学
17.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是( )。
A.必须是两个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B.必须事前有通谋
C.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D.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正确答案:C,D
解析:犯罪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因此,共同犯罪的共同犯罪人也不局限于自然人,单位与单位可以成立共同犯罪,单位与自然人也可以成立共同犯罪。因此,排除A。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单位犯罪本身并不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
要求犯罪人之间有共同的故意,但故意形成的时间既可以在着手实施犯罪前,也可以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产生。例如,甲前往丙宅盗窃,恰遇正在丙宅盗窃的乙,于是,甲,乙二人互相配合,盗走丙宅大量财物。此案中,甲,乙二人成立盗窃罪的共犯,但其事前并无通谋,而是在故意犯罪过程中形成了共同的故意,称之为事犯。因此,排除B。 知识模块:刑法学
18. 共同犯罪的行为形式可以是( )。 A.作为和不作为共同实施 B.作为和作为共同实施 C.不作为和不作为共同实施 D.双方的行为性质必须一样
正确答案:A,B,C
解析:共同犯罪的行为之间可以存在分工,双方的行为表现,性质不必相同。 知识模块:刑法学
19. 下列犯罪中,不属于必要共同犯罪的是( )。 A.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B.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C.组织,领导,参加性质组织罪
D.甲欲杀乙,时逢丙亦与乙有仇,遂二人合作杀死了乙
正确答案:B,D
解析:选项A中的行为人的行为是无意识的行为,不是刑法中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在1979年《刑法》中,胁从犯包括被诱骗参加犯罪的人,但新《刑法》已将其取消;选项D参见《刑法》第2的规定。 知识模块:刑法学
20. 必要共同犯罪的形式有( )。 A.聚合性共同犯罪 B.集团性共同犯罪 C.对合性犯罪 D.有组织犯罪
正确答案:A,B
解析:依据《指南》的分类,必要共同犯罪的形式有A,B两种,C为干扰项,选项D的有组织犯罪属于选项B集团性共同犯罪。 知识模块:刑法学
21. 甲对乙实施抢劫,乙奋起抗争,恰甲之友丙经过,甲请丙帮忙,共同抢得乙身上钱物若干。此案中,甲,丙的共同犯罪为( )。
A.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B.事前有通谋的共同犯罪 C.必要的共同犯罪 D.任意的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共同犯罪的形式,应注意不同的分类标准。(1)对乙实施抢劫之前,甲,丙之间并无通谋,在犯罪过程中,二人产生合意,因此,属于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即事犯);(2)抢劫罪是可以由一个人单独实施的犯罪,属于任意的共同犯罪。 知识模块:刑法学
22. 关于教唆犯,正确的有( )。
A.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 B.教唆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
C.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之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既可能按照主犯处罚,也可能按照从犯处罚
正确答案:A,C,D
解析:参见《刑法》第29条的规定。 知识模块:刑法学
23. 在我国刑法中,必要的共同犯罪包括( )。 A.聚合性共同犯罪
B.事前有通谋的共同犯罪 C.集团犯罪
D.复杂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A,C 解析:必要的共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规定只能以二人以上的共同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包括A,C两种形式。三,法条分析题 知识模块:刑法学
法条分析题第29小题,10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24. 《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试分析该条的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该款是我国刑法关于共同犯罪定义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刑法中的共同犯罪,其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具体而言,可以包括以下三种情形:一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共同犯罪,二是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犯罪,三是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单位共同犯罪。(2)共同犯罪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犯罪的行为。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犯罪人为了追求同一危害社会的结果,完成同一犯罪而实施的相互联系,彼此配合的犯罪行为。(3)共同犯罪在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共同的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共同的犯罪故意既可以是共同直接故意,也可以是共同间接故意,还可以是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结合。 涉及知识点:刑法学
25. 《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
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试分析该法条的内容。
正确答案:该条是关于教唆犯处罚原则的规定。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按照刑法的规定,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即:起主要作用的,按主犯处罚;起次要作用的,按从犯从罚。这是教唆犯处罚的一般原则。明知是不满18周岁的人而教唆其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这一规定是为了更好地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在刑法理论上称为“教唆未遂”。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涉及知识点: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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